市司法局关于“三落实”专项行动一季度 推进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25 浏览次数:227


市司法局按照市“三落实”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要求,认真落实本系统“三落实”工作,现将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长军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市司法局“三落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2.认真梳理本单位牵头负责的工作任务,形成任务分解表,要求一项任务、一名分管领导、一个科室牵头、月报工作进度。

3.对省相关任务积极与省司法厅做好对接工作,按照省节点任务确定我市节点任务。

4.将“三落实”专项行动任务纳入市司法局机关公务人员平时考核,设专人督查督办,力促任务高质高效完成。

二、具体工作进展

市司法局承担8项牵头工作,目前已全部开始推进。

(一)省政府工作报告任务推进情况

1.省政府工作报告第21项:依法保护市场主体权益,坚决整治破坏营商环境问题。

推进情况:与省司法厅沟通,确定责任部门和任务节点。

2.省政府工作报告第94项: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公安、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构建立体化信息化智能化治安防控体系,保持社会大局稳定。

推进情况:3月10日召开全市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动员会;3月16日召开市司法局党组2021年第五次(扩大)会议,传达关于省指导组见面沟通会暨市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扩大)会议精神;讨论《盘锦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等四个文件。

3.省政府工作报告第121项:建设248个“居民评理说事点”。

推进情况:初步建成全市248个社区完成“居民评理说事点”。

(二)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推进情况

1.市政府工作报告第4项:奋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推进情况:截止3月15日,全市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230件;完成全市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审核工作,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全市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2.市政府工作报告第45项:强化违法惩戒,建立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等制度。

推进情况:与市场监管局沟通,确定完成时间节点及内容。

3. 市政府工作报告第54项: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保证市场主体平等获取生产要素和政策支持。

推进情况:积极开展合法性审核工作。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把关,将“是否有利于促进公平竞争和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合法性审核的重要标准,在合法性审核环节对涉及公平竞争的条款进一步严格审核。完成对市金融局《盘锦市政府关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市发改委《盘锦市人民政府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战略合作协议》、市发改委《盘锦市人民政府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战略合作协议》等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

4.市政府工作报告第120项:启动“八五”普法。

推进情况:开展盘锦市“八五”普法规划前期调研工作。

5.市政府工作报告133项:降低为生活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门槛,审核标准由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进一步规范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持续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由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为全市531个村(社区)提供每月4小时法律服务。

推进情况:草拟《2021年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实施方案》;截止3月15日,全市法律顾问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4000余小时。

盘锦市司法局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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