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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公告


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部署,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完成,现就我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2年5月5日--5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二)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270号,盘锦市政务服务大厅(五楼)司法局窗口。

二、注意事项

(一)申领人员应严格遵守盘锦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措施,自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配合疫情防控检查。对于从重点管控、重点关注和境外来(返)盘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我市隔离管控措施。

(二)请申领人员提前下载“大数据行程码”和“辽事通”健康码,完善健康信息填写。现场需要核实双码。双码正常且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办理。对于行程码和健康码异常、体温异常,有发烧、感冒、咳嗽等症状的申领人员请及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领证地点须遵从盘锦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健康码异常等情况的不允许进入领证现场,并按我市疫情防控规定予以登记、报告和处置。

(三)申领地点设专门等候区、审核区,请申领人员做好个人安全防护,自觉保持1.5米距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有序进入,领证后尽快离开。

(四)根据规定,《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必须由本人前来领取,不得委托他人代领。因疫情影响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在集中颁发时段内领取的,可在现场领证时间结束后电话联系工作人员,另行预约时间由本人前来领取(预约电话:0427-3417016)。

(五)申领人须现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原件、现场审核受理单、毕业证原件)。领取证书后请仔细核对证书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相关信息,如发现差错应当场告知工作人员及时处理。

三、温馨提示

(一)请申领人员认真阅读现场申领审核通知要求,及时关注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二)如有其他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427-3417016;疫情防控期间,由此给大家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盘锦市司法局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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