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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外商投资和产权保护地方性法规 政府规章和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有效落实外商投资系列法律法规,大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落实中央环保督导组整改要求,按照省、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市司法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外商投资和产权保护的政府提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9月16日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 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函》,明确了此次清理工作的职责、任务、范围和标准。对凡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以及确保外商投资法有效实施的规定、原则和精神不一致的政府提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到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应废尽废。

在清理工作中,一方面加强学习,认真学习生态环境保护、外商投资和产权保护方面相关的政策制度,准确把握上级文件精神。另一方面加强沟通,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按照工作部署和进度要求,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保证清理工作准确性和严肃性。

经过全面细致的梳理,我市没有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以及确保外商投资法有效实施的规定、原则和精神不一致的政府提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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