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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1年度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立法计划项目建议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门:

  为增强我市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制定(含修改和废止,下同)工作的计划性和科学性,保证制定质量,做好2021年度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制定工作,现就报送2021年度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立法计划项目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地方性法规草案拟定和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56号)规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的制定范围仅限于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范围内。

二、各部门在拟定立法计划项目建议时,应当全面了解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现状,随时关注最新立法动态,认真分析我市的实际情况,把本市社会经济发展急需、人民群众迫切要求、实践经验基本成熟、各方基本形成共识的项目作为重点。

、报送2021年度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立法计划项目建议,应按要求填写《2021年度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立法计划项目建议申报表》(表样附后),将制定的必要性、起草依据、拟确定的主要制度、拟调整解决的主要问题、完成起草并送审的时间和项目负责人等方面的内容填写清楚,连同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初稿一并报送。相关书面材料一式两份,于20211031日前报送市司法局(立法科), 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pjsfjlfk@163.com。如无,请报送空表加盖公章。

   址:辽东湾行政中心B座A段东402

人:刘合亚

联系电话:0427-3417081,13942776633

附件:2021年度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立法计划项目建议申报表

 

盘锦市司法局

202098

 

 

 

 

 

 

 

 

 

 

 

 

 

 

件:

2021年度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立法计划项目建议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文件名称

 

文件类别

地方性法规草案□           市政府规章   

制定的

必要性和

起草依据

 

拟确定的

主要制度

及解决的

主要问题

 

完成起草

送审时间

 

目前进展情况

 

主要领导意见

(签字)

 

责任科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 注

 

 


附:1.文件初稿

    2.法律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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