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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举办《民法典》培训班


8月8日上午,盘锦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在大洼区司法局举办了第五期《民法典》培训班。新《民法典》颁布实施后,辽宁省司法厅及辽宁省律师协会高度重视,组织精英律师为全省律师利用“大讲堂”解读《民法典》。在盘锦市司法局安排部署下,在省律师协会的大力支持下,盘锦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举办了五期培训班,约有350人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了培训。

培训中,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寿贺军、李宗胜、侯德生等通过视频直播的形式进行授课,分别就《民法典》第一编《总则》至第七编《侵权责任》进行了解读,援课老师以通俗易懂的语言阐述分析让学员们品味到新《民法典》的变化,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十分珍惜学习培训的机会,学习积极性空前高涨。不仅各所保证了参加培训的人数,而且听课聚精会神,记笔记也是一丝不苟。培训时无人走动,无人说话,也无人接打电话,自觉遵守培训纪律。

曙光所因第一编授课时参与的人不齐,他们找时间组织全所人员补课。正义所主任侯明武主动帮助全所同志购买全套《民法典》讲义,并多次组织人员到对口支援单位及担任法务社区、村屯宣传《民法典》内容。海盛所应吴家乡政府的邀请,所主任张学海带领所内人员送法下乡,为乡干部细致讲解了《民法典》中物权、土地承包租赁和婚姻等问题,并就群众提出的案例进行了解答。诚信所、益民所和诚义所等分别组织本所同仁送法下乡、进社区,开展便民法律服务活动。

盘锦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决定,在积极参加省律协“大讲堂”的前提下,还要组织多方面的培训,并适时组织经验交流谈心会及《民法典》知识竞赛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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