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司法局简政放权阶段性“回头看”工作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7-11-15 浏览次数:520

 

   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开展简政放权阶段性“回头看”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局对2013年以来简政放权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积极动员,统一部署。我局成立了简政放权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司法鉴定(法规)科,具体负责落实依法行政、简政放权的各项相关工作,各科室结合部门职能,负责本部门简政放权事项,在全局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专门机构负责落实,相关科室协同工作的局面。

(二)开展清理行政权责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三定”方案等规范性文件赋予司法行政部门的权责情况,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对本局各科室以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行政权责进行全面梳理,共梳理出21项行政职权。其中:行政处罚9项;行政奖励2项;其他行政权力10项。就每个事项制定运行流程图,并通过盘锦市司法行政网站向社会公布。力求通过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进一步理清司法行政职行政职能,规范权力运行,更好地履行各项职能。

(三)根据《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第四批市级行政权限的决定》,我局依据市级委托下放城区、重点经济区、县区的权限共1项,即: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执业证年度注册初审。根据《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省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承接工作的通知》,我局依据省司法厅取消的对应取消1项行政职权,即: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提前、延长强制隔离戒毒期限的审核。依据省司法厅下放至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共3项,即:基层法律工作者年度注册;司法鉴定机构名称预先核准;律师本市执业变更。

通过简政放权,明确权责清单,减少了环节,提高了效率,规范了运行,方便了群众,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一是办事流程更加规范透明。全市司法行政工作部门与省厅积极衔接,明确下放事项,设置公示栏,公布事项办理流程,实现“阳光政务”,透明操作,便于监督。二是群众得到更多实惠。按照精简高效、方便群众的原则,合理缩短审批时限,为群众节约了大量时间,也节省了办理成本。三是工作作风得到有效转变。通过简化办事程序,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开展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以及网上办事等活动,有效增强了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文明意识和效率意识,“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的现象明显得到减少,切实方便了广大群众。

 

盘锦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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