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活动 助力规范化司法所提档升级
- 发布日期:202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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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提升司法所基层法治建设牵引力、基层社会治理影响力、基层法律服务保障力,形成“一所一品牌”、“一所一文化”,打通法治政府建设、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在有效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中彰显司法行政作为。盘锦市以省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为基础,提档升级、强基创优,在全市开展市级“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活动。
盘锦市司法局印发了《市级“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了推进年、提升年、深化年三年创建目标,着眼于五星级司法所软、硬件建设再提升、再发展,在全市筛选3—5个有提升空间、有发展潜力的五星级司法所进行重点培育,选树2-3个市级“枫桥式”司法所典型。以打造司法所文化品牌为重点,坚持示范引领,大力推进星级司法所提档晋级,进一步提高星级司法所达标率,精准推进示范型“枫桥式”司法所创建。
各县区积极推进,优选田家司法所、统一司法所、太平司法所、陈家司法所4个司法所重点培育。市级“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共7个方面28条标准。一是突出政治建设。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司法所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成立联合党支部或党小组,纳入镇(街)或县(区)司法局党组织管理,强化党建引领。二是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司法所业务用房达标,功能室齐全,设置布局科学合理,各项业务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和服务方式规范,便民利民措施完善,实行所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三是平安建设扎实推进。加强镇、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调委会全部达到“五落实、六统一”标准,镇(街)、村(社区)调委会分别配备2名、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落实对辖区内人民调解员的岗位培训和年度培训职责,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严格落实日常监管措施,防止脱管漏管,扎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安置救助和跟踪帮教工作。四是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规范化建设。要设立服务大厅,推动公证咨询联络点、法律援助代办点、仲裁业务咨询点、行政复议咨询点、行政执法意见收集点、立法民意采集点“一体化”建设,综合形成“一所六站点”,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精准法律服务。五是强化组织队伍建设。配备政法专项编制人员2人以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按需配备司法协理员、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等专职工作人员等作为司法辅助人员,使司法所工作人员达到7人以上,队伍活力有效激发。六是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深入推进基层普法与依法治理,推动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积极参与基层权力规范化运行体系建设,教育引导群众实现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
目前,盘山县司法局太平司法所“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推进迅速,“五星级”司法所标准明显提升,成效显著,其他3家重点培育的司法所创建工作正地稳步推进中。
下一步,盘锦市将在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总体提升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把开展市级“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工作作为推树典型示范的重要抓手,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形成亮点,推动司法所建设不断深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