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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开展“警调对接”工作试点“小切口”展现“大主题”

为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四所一庭”联动,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盘锦市公安局、司法局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专业优势和管理优势,密切配合、联合联动,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完善警调对接工作机制意见》,以人民调解的方式化解派出所移交的治安、轻微刑事案件和各类非公安管辖的矛盾纠纷,实现了调解分流、公安减负、群众矛盾纠纷得到快速化解的“三方共赢”,以“警调对接”的“小切口”赋能多元化治理的“大主题”。  

双方通力合作,做到资源优势互补。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由司法所落实调解室规范化建设和业务指导,派出所落实场地设施、经费保障和日常管理。确定了“警调对接”调解案件的适用范围、调解原则、委托模式,明确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受理、调解、分流、回访等制度,双重管理,双引擎推动。

配强人员队伍,做到专业优势互补。派出所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及案件分流引流,司法局以购买服务方式从调解经验丰富、群众基础良好、村(社区)工作人员、退休政法干警中择优选聘配备2名专职调解员,两所密切配合,全力支撑警调对接工作室工作开展。

精准布防调处,助推警源治理。根据派出所24小时接处警的实际,工作室实行8小时工作制、周末轮休和夜晚、节假日随叫随到备勤制,实时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调解室将调解结果反馈给派出所。对涉及重要协议执行的复杂疑难案件,实行“人民调解+司法确”,保障调解协议法律效力和协议履行的执行力。调解不成功的,调解室将相关材料退还派出所处理。

加强分析研判,发挥工作合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会议,围绕各类矛盾纠纷发展趋势、调解热点、工作难点进行集中研判,更加精准、明确警调对接工作重点方向。

兴隆台区司法局、大洼区司法局先行推动了“警调对接”工作试点,在兴隆台区公安分局惠宾派出所、兴隆派出所,大洼区公安分局田家派出所建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警调对接工作室及时承办派出所移交的案件,及时公平公正化解接警纠纷,向群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同时,与派出所联动,主动参与派出所治安调解,共同对辖区内存在的有可能激化、发生恶性事件的纠纷进行排查。年初以来,共受理和参与调处辖区内包括婚姻家庭、邻里、校园等在内的各类矛盾纠纷共40件,调解成功35件,调解成功率达到87%以上,调解成功的典型案例及时在政府单位门户网站发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公安部政治部主任、省公安厅厅长,盘锦市委书记、分管副市长等领导对警调对接工作试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认可,并指出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探索建立的警调对接工作展现了创新思维、扎实的工作作风以及卓越的成果,让解决矛盾纠纷有了新的“标准答案”,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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