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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民声解民忧 化解矛盾暖民心

盘锦市深入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村(居)民评理说事点规范化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不仅在矛盾纠纷预防与化解上展现了新气象,更在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促进社会和谐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服务群众的实体平台

盘锦市在推进“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中,坚持“布局合理、设施完备、服务便捷”的原则,建立村(居)民评理说事点535个(其中村民评理说事点283个、居民评理说事点252个),实现了评理说事点在全市村(社区)的100%覆盖。年初以来,排查纠纷2955件,调处矛盾纠纷3233,收集群众信息2150余条,开展普法宣传1200余次。这得益于我们对“七个一”建设标准的严格执行,即明确一名专职说事员、悬挂一块标识牌、建立一个微信群、设置一本记录本、设立一块公示板、开辟一块图书角、发放一张服务卡,确保了每个评理说事点的规范运作。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盘山县、双台子区等地的“户外评理说事亭”和“茶香议事长廊”等创新举措,为群众提供了更加亲民、便利的沟通场所。例如,陆家镇任家村的“莲花说事亭+意见箱”以其独特的设计和功能,成为调解工作的亮点,有效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增强了矛盾化解的亲和力和实效性。

二、强化说事员队伍建设,提升调解专业能力

盘锦市高度重视评理说事员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通过“选、育、用、管”四位一体机制,确保了调解队伍的高素质。目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村(社区)配备兼职调解员等方式,全市评理说事员队伍已发展至1641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535名,兼职调解员1106名,有效弥补了调解力量的不足,如大洼区、双台子区等地的“1+N”联合调解模式以及组建的“百名专业服务团队”,定期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极大增强了调解力量的专业性和灵活性。在队伍建设上,我们注重培训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定期举办调解技能培训班、实战演练、案例分析会等,提升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调解技巧。特别是《评理说事员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的出台,细化了考核指标,强化了激励约束,确保每位调解员月均调解案件不少于1件,有效激发了工作热情。

三、创新“评理说事”工作方法,打造特色化解机制

盘锦市在“评理说事”工作中,不断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特色工作法,形成了“法治引领、多元共治”的工作格局。

“说、事、人”三维度工作法:在“说”上,通过群众说、群众评、群众议的方式,让群众成为矛盾解决的主体,引导其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在“事”上,实行“零距离”收集诉求,小到邻里纠纷,大到征地拆迁,均做到心中有数,及时解决;在“人”上,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特别是发挥“五老”人员(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老法律工作者、老模范)的特殊作用,他们凭借丰富的人生经验和威望,成为矛盾调解的“智囊团”。

线上线下融合模式:利用“智慧兴隆”、“慧评理”等平台,拓宽矛盾纠纷的收集渠道,实现线上预约、线下调解的无缝对接,提高了矛盾化解效率。延伸远程视频调解系统触角与智慧城市终端对接,利用现有网格数据传输线路和视频会议平台,实现实时网上“面对面”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实现了调解工作信息化、智能化。

特色调解工作室:在兴隆台区、大洼区等地设立的“老支书”警调对接调解室、“陆万长人民调解工作室”等,将专业调解与地方特色相结合,形成了一批有口碑、有实效的品牌调解室,有效推进了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又如,陈家镇四家子村由退休老干部、老教师、老党员、老把式等组建的“夕阳红”调解队、东郭街道东郭社区由妇联主席、妇联执委及志愿者等组建的“半边天”调解队,因地制宜解决当地矛盾纠纷,提高了调解质效。

下一步,盘锦市将进一步深化“评理说事点”建设,持续优化调解队伍结构,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强化智能化建设,确保“评理说事点”成为矛盾化解的前沿阵地,人民调解的坚实桥梁,为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盘锦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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