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74号 【办公电话】 0427-3417088 【办公时间】 8:30—11:30,13:30—17:30 (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部门领导

负责机关文字综合、文电流转、后勤保障、国有资产、效能督察、信访稳定、应急指挥、信息化建设、行政复议、法律顾问、律师监督管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和从业人员管理、仲裁等工作,协调联系辽滨相关工作;履行局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负责(监督)分管单位(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完成局主要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分管机关党委办公室(办公室、对辽滨工作科)、行政复议立案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复议指导监督科、律师工作与职业资格管理科、盘锦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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