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74号 【办公电话】 0427-3417088 【办公时间】 8:30—11:30,13:30—17:30 (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部门领导

负责立法、法制审核、法治宣传教育、行政审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平台建设、司法鉴定、公证、人民调解、司法所建设、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法律援助等工作;履行局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负责(监督)分管单位(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完成局主要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分管立法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行政审批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盘锦市法律援助中心(盘锦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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