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
《关于政府引导盘锦市律师行业建立自媒体行为监管规则的提案》(第135号)的答复
王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政府引导盘锦市律师行业建立自媒体行为监管规则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性推进落实,征求律师协会意见
针对提案中提出的制定《盘锦市律师行业网络推广与自媒体行为规范》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并第一时间与市律师协会进行了专题沟通。目前,辽宁省律师协会正在统筹研究制定全省统一的《辽宁省律师行业网络推广与自媒体行为规范》,旨在建立全省层面统一、标准一致、衔接顺畅的行业监管规则,避免各地市自行制定规范出现标准不一、内容冲突的问题,确保规则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为确保我市律师行业管理工作与省级行业规范保持衔接统一,避免地方规则与省级规范条款冲突,保障后续省级规范在我市顺利落地实施,目前我市暂不单独制定市级层面的行业规范。
二、前期工作铺垫,夯实规则落地基础
在省级规范出台前,我们已结合我市律师行业宣传工作实际,开展了一系列前期引导和准备工作。市律师行业党委、市律师协会联合召开了全市律师行业宣传工作会议,会议紧扣网络舆情风险防控、律师线上言行管控主线,明晰新时代律师行业宣传工作政治方向与价值导向,重点围绕律师自媒体合规运营、网络言行约束、网络风险防范等内容专项安排部署:
三、下步工作安排
待省律协正式发布全省统一的规范后,市司法局将联合市律师协会第一时间开展以下工作:
1. 全面宣传解读:结合前期宣传工作会议部署,通过专题培训、行业会议、线上解读等方式,组织全市律师深入学习省级规范内容,明确行为底线与执业红线。
2. 强化律所主体责任落实:指导各律师事务所对照省级规范建立完善本所自媒体账号管理台账,明确宣传内容内部审核流程与责任人,常态化开展账号自查与内容审核,及时整改不规范问题,确保律师自媒体运营合规有序。
3. 强化监督执行:建立健全行业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同时加强正面典型宣传,表彰优秀自媒体账号和普法作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律师依法依规开展自媒体活动,充分发挥律师在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中的积极作用,助力法治盘锦建设。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律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并支持我市律师行业的发展,多提宝贵意见。
联 系 人:阎妍
联系电话:18242708878
盘锦市司法局
2026年6月23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