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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日益彰显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盘锦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以人为本 复议为民”的原则,建机制、促规范、提效能,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日益彰显。

一、收案渠道更加畅通

盘锦市本级行政复议案件实行“应收尽收、一口对外”,持续推进“存疑先行受理”,对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是否超过申请时效等受理问题一时难以确定的,先行受理后再依法审理。受理窗口对接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使受案举措更加便民,实现接待更暖心、受理更精准、服务更便捷、管理更有效,打通了行政复议受理的“最后一公里”。

二、办案质效明显提升

盘锦市司法局始终坚持“复议为民、能动复议”理念,着力提高办案质量,聚焦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优化复议办案方式,推行行政复议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核查审理模式。今年以来,召开行政复议听证会2次,案件核查会17次,与各行政机关召开行政复议案件研讨推进会30余次。确保每一个复议案件都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提高了行政复议办案质效,提升了行政复议公信力。

三、“多元化”监督有效加强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办案程序,实行案件责任制和回访制,确保申请人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市级行政复议机构对县区“复议纠错”案件开展提级评查,帮助县区发现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建立移送案件月报告制度。今年以来,完成县区“复议纠错”案件提级评查14件,发现县区个别行政机关存在行政程序“屡错屡犯”、对信息公开“小事不理”引发“更大纠纷”等问题,对此,已向两个县区下达《行政复议建议书》;同时,受理1件行政复议监督案件,已下达《行政复议监督通知书》,保证了复议决定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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