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以“三最”抓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 发布日期: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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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工作安排,2023年10月,省委依法治省办深入盘锦市开展了法治建设工作实地督察,2024年3月,向盘锦市反馈了督察意见。为确保督察反馈意见改得真、改得深、改得实,市委主要领导亲自谋划部署,就督察整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全市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迅速行动,高标准、高质量、高实效落实督察整改各项任务,推动新时代法治盘锦建设不断取得新发展。
一是坚持高位统筹,以最坚决的态度抓整改。市委、市政府以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为引领,把法治建设融入全市发展大局,把督察整改与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重点工作相结合。全市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自觉把督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带头抓部署、抓协调、抓整改。市政府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明确要求;市有关领导采取周调度机制定期调度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扎实推进整改。市委法治建设办全面统筹协调,做好督察督导,确保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在盘锦落实落地,确保督察发现的问题不折不扣整改到位。
二是拧紧责任链条,以最有力的举措抓整改。市委、市政府严格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督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压实责任、强化措施、细化任务,真正把问题找准,把原因理清,把措施落实。市委法治建设办对标对表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印发〈关于对盘锦市开展法治建设实地督察的反馈意见〉的通知》要求,全面梳理督察反馈问题,积极协调各县区、市直各有关单位,逐一对照问题清单制定可操作、可量化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整改措施、验收标准和工作成果,制定并印发《盘锦市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推动整改压力层层传导,坚持立行立改和长期推进相结合,深入研究问题背后存在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加强建章立制,有针对性地制定规范性文件及措施,织密制度笼子,以督察整改推动我市法治建设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
三是强化跟踪问效,以最务实的作风抓整改。市委、市政府以法治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下大力气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市委法治建设办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程跟踪问效,同时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切实做到以督促改、以督促建、以督促治,推动法治建设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下一步,盘锦市将进一步督导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把法治督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持续推进法治建设的强大驱动力,在现有整改成效基础上,查缺补漏、举一反三、总结经验,以整改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