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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会议


2024年1月31日,为贯彻落实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座谈会精神,盘锦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了盘锦市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座谈会精神,总结全市2023年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深入分析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2024年重点工作提出建议。各县区司法局分管局长、相关业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四级调研员郑贵忠主持,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范雄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省司法厅大力指导下,2023年,全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以“党建+”为引领,全年工作顺利完成。完成省委第三轮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自觉接受“政治体检”。持续巩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成果,推动市县两级执法部门“一基准五清单”应建尽建、全覆盖,扎实开展“五个专项行动”工作,持续巩固深化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成果。开展两个“小切口”行政执法监督活动,推动行政执法权力规范运行。加强执法人员资格和执法证件管理,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和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建立工作,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完成行政执法队伍的全员轮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增强案卷评查工作的主动性、规范性、示范性、交流性。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构建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会议强调,2024年是推行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任务重、要求高,要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全面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推进全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动态梳理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清单,推动有力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彰显法治力量。二是做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法治协调工作。积极推进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指导8个司法所扎实开展试点工作。按照地方党委政府要求,积极参与地方机构改革工作,切实保障行政执法权有序调整、规范运行。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行政执法证件清理等基础性工作,进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执法要求的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暂扣、收回或者注销其行政执法证件。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在法治政府、依法行政推进中的职责定位,做好工作谋划部署。二要抓住工作重点。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研究梳理工作要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三要坚持基层基础。牢牢把握执法一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打牢工作基础,常态化开展工作交流。四要加强宣传提炼。多渠道、多维度宣传报道经验做法,树立典型榜样,扩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知名度,提升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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