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村(居)评理说事点”建设“回头看”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06-30 浏览次数:915


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精神,盘锦市司法局迅速启动全市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回头看”工作,市、县、乡三级司法行政机关上下联动,层层压实责任牢牢把握解决村(居)民评理说事点突出问题、加强规范化建设、提升工作效能的目标把评理说事点建设“回头看”工作与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安排,交叉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基本情况

2020年以来,我市积极推进“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全市共建立村(居)民评理说事点530个,其中村民评理说事点283个,居民评理说事点247个,有评理说事员1297人,2022年1-9月,共排查矛盾纠纷2278件,化解矛盾纠纷2951件,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工作开展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

1.制定方案,层层动员按照省厅工作部署和要求,盘锦市司法局迅速制定《盘锦市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回头看”工作方案,9月2日下发到各县(区),成立了评理说事点建设“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责任制。9月5日召开各县(区)司法局局长、分管副局长、业务股长参加的“回头看”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市评理说事点建设“回头看”工作。各县(区)司法局组织分别召开了司法所长工作会议,对“评理说事点”建设“回头看”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2.建立制度,压实责任。市司法局实行了领导班子成员包片制度,将包片责任延伸到村(社区),市司法局4名领导班子成员每周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督查指导,落实“一抓到底”的包片责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回头看”工作报告制度,实行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回头看”工作日报告,实时掌握全市“回头看”工作进度,随时就工作进行调度安排,保证了“回头看”工作迅速扎实有效开展。

3.结合实际,确定重点。结合盘锦市评理说事点建设实际,将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省厅暗访发现的问题的整治整改作为“回头看”工作重点,确定了坚持从政治站位上找问题、从思想认识上找原因、从责任担当上找差距、从工作落实上找不足,有针对性的细化整改措施,做到精准施策、靶向施策的整治整改思路“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及运行短板弱项整治清仓见底、存在问题全面整治、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职能作用更好发挥目标。

(二)全面检查复查,扎实整治整改

1.全面复查查问题。按照《盘锦市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回头看”工作方案》部署要求,我市对全市评理说事点进行了全面复查,市、县、乡三级司法行政机关“村(居)民评理说事点”“七个一”建设要求进行复查检查。市司法局对4个县(区)的60余个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进行了抽查检查,现场指出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各县(区)司法局、司法所对辖区“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挨个点位走,挨个点位看,重点对评理说事点场所规范、制度公示、《便民说事服务卡》发放、“慧评理”使用、矛盾纠纷登记、台账、卷宗等方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建立台账,进行全面整治整改。“回头看”工作复查中,我市对全市530个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全部进行了复查和检查,无一疏漏,检查出存在问题的村(居)民评理说事点116个,存在问题187项,全部建立了整治整改工作台账。

2.整治整改抓落实。针对评理说事点存在问题的整治整改,市司法局进行统筹指导、督查督办,对一般性问题要求立行立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做到整改不到位不销号。各县(区)司法局建立台账,制定细化硬化、靶向精准的整治整改措施,以责任化、清单化方式,挂牌督办。

在评理说事点建设“回头看”工作中,全市复查存在问题的116个评理说事点存在的187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全市村(居)民评理说事点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530人(未规范),统一补印分发评理说事点工作登记11000本,重新制作评理说事点标识牌44个,公示板138块,桌牌530个,补发《便民说事服务卡》49500张,规范场所21个。

通过评理说事点建设“回头看”,取得了场所进一步规范、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业务不断扎实、工作成效明显提升的阶段性成效。8月份,各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开展定期、不定期、无死角、无盲点排查,及时就地化解,全市530个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共调解矛盾纠纷747件,比七月份的103件增长了625%,9月份,全市化解矛盾纠纷756件,比8月份又有所增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工作亮点

我市在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回头看”工作中,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努力夯实“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重点推进了以下工作:

1.将四级平台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纳入《盘锦市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落实省委14号文件精神,在评理说事点“回头看”和巡视整改工作中,我市提出将市、县、乡、村四级平台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纳入《盘锦市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的整改措施,推动市、县(区)两级政府“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按照5.3.2.1比例为市、县、乡、村四级平台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市委已经讨论通过下发了文件。我局正在起草配套文件,2023年6月前规范评理说事点专职调解员全部配备工作。

2.配备人员,解决统计工作薄弱问题。为解决村(居)民评理说事点调解力量不强、统计工作薄弱问题,全市530个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全部由村(社区)配备1名社区工作人员作为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并负责矛盾纠纷统计工作。

3.组建专业服务团队,为矛盾纠纷化解提供支撑。我市组建了“百名司法行政系统专业服务团队”,由市局选拔100名村(社区)法律顾问任村(社区)评理说事点兼职人民调解员,县(区)司法局已完成聘任工作,为乡、村两级调解组织增强了专业调解力量。

四、存在的问题

(一)村(社区)委对“村民评理说事点”认识有偏差。有的村把“村民评理说事点”和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混为一谈,认为是机构重叠。还有的村认为“村民评理说事点”是给基层增加工作压力和难度,没有从解决民生角度去看问题,对“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重视不足。

(二)“村民评理说事点”办公场所显得拥挤,建设标准不高。“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办公场所大部都依托村(居)委人民调解室或公共法律服务室而设立,由于村(居)委用房条件有限,个别的“村民评理说事点办公场显得拥挤,牌匾和制度牌悬挂不够统一规范,标准不高。

(三)“村(居)民评理说事点”评理说事员专业性不强。“村民评理说事点”评理说事员大都有网格员兼任,网格员法律服务能力水平参差不齐,专业性知识欠缺,调解能力不强。

五、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市将抓实省委巡视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夯实评理说事点建设,将“回头看”工作要求进一步延伸,在抓评理说事点规范建设、发挥功能上下功夫。

(一)进一步推动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按照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关于狠抓调解化访强化源头治理的通知》(辽委办字2022〕14号)文件要求,将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情况和效果作为各县区平安建设考评和市政府绩效考核内容,推动评理说事点建设。

(二)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及时预防化解。全力开展护航二十大,抓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攻坚战活动,认真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方位多角度的风险隐患滚动排查,有效预防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防止排查出的风险漏管失控。加强矛盾纠纷化解案件统计工作,开展统计人员教育培训,加强矛盾纠纷登记、台账、卷宗的检查指导,杜绝评理说事点化解矛盾纠纷案件的漏报、瞒报、不报问题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充实调整调解员队伍。发动村(社区)党组织吸纳老教师、老干部、老法律工作者、老党员、原“两委”成员、退伍老兵和村贤、物业管理人员加入村、社区调解员队伍。分级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培训。市司法局开展司法所长业务培训,县(区)司法局组织开展人民调解骨干培训司法所开展村(社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村(居)民评理说事点”采取以会代训方式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提高调解员、评理说事员素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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