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六到位”切实加强未成年人保护
- 发布日期:202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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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2021年以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落实落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用心用情编织“有温度、有情怀、有维度”的关爱保护网,全市127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720名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提升。
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建立到位。市、县区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实现了县区、镇街、村社区三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全覆盖,分别设有未保专干、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并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更新率100%。开通12345未成年人保护热线,拓宽了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反映诉求的渠道。建立了监护缺失、居住地变更未成年人的监护指导和监督管理模式。
孤儿、困境儿童保障政策精准落实到位。拓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优化认定程序,2021年发放养育津贴269.04万元,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得到有效保障。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助学项目,资助孤儿助学15人。申请“明天计划”实施医疗救治儿童39例,申请资金9.87万元。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跨省通办”,优化服务方式,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更便捷、更贴心的服务。
收养登记管理从严从细规范到位。严格落实《民政部收养评估办法》,各县区建立了收养家庭评估小组,对拟收养家庭的经济情况、文化程度等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相关情况进行多方位评估,依法依规办理了12例儿童收养。
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到位。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兜底关爱保护的职能作用,鼓励引导10余家爱心组织和专业社工队伍参与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形成了家庭、政府、社会三位一体的关爱保护体系。开展的“合力监护·相伴成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四进”等系列活动,累计关爱儿童6000余人次,实现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精准关爱全覆盖。
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到位。印发了《关于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县级社会福利院不得接收儿童规定,由市社会(儿童)福利院收留抚养民政部门长期监护的儿童,做好儿童抚养综合评估,按照最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提高养育水平;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通过走访、评估、心理辅导等关爱服务,高效推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服务体系建立。
儿童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到位。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管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对儿童福利机构内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儿童实现应接尽接。疫情期间,做好院内外物理隔离,正常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儿童娱乐、教学、康复等活动,通过微信视频形式了解在外就读儿童生活情况。根据疫情防控方案进行科学管理,确保院内儿童身心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