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发布时间:2019-09-09 浏览次数:347

来源:立法科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按照省司法厅《辽宁省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市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紧紧围绕打造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切实减少“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增强群众获得感,提升社会满意度为工作目标,全面开展试点工作。 

一、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

(一)深入研究,制定目标,打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的基础。7月初省司法厅下发了关于《辽宁省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市领导高度重视,7月15日,市司法局副局长范雄召集相关科室同志就做好试点工作开展前期部署,对具体证明事项的选择标准、筛查机制、工作流程、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应对虚假承诺的风险防范措施等进行了充分的研究讨论,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详细部署,明晰职责,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机制逐步形成。7月17日盘锦市司法局组织召开全市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部署会议,会上,司法局党组书记李长军强调,此次试点工作我市对省下发的建议目录事项实行全覆盖认领,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意识到此次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局长李峰指出要加强组织、协调配合、信息共享、行政协助等,为此次试点工作作出必要的支持。同时各部门单位要深刻领会《辽宁省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内容,明确时间节点,分别在试点范围、试点任务、材料报送等方面做了要求和部署。

7月22日盘锦市司法局制发了《盘锦市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了核查目录材料的内容和服务需求,有效的整合信息资源,以实现流程更简洁、职责更明确、监管更严格为目标来推进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初步形成。按照《盘锦市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要求,7月25日前,市直18家部门和4个县(区)政府都完成了项目认领等工作,其中市直部门共认领42项;兴隆台区认领50项;双台子区认领38项;大洼区认领51项;盘山县认领42项;全市总共认领223项,并在各部门网站及办公地点进行公示。4家未认领部门对未认领理由进行了书面说明反馈。7月30日将统计结果反馈至辽宁省司法厅,第一阶段的认领、统计、报送工作圆满完成。

二、积极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

(一)深入领会会议精神,局长亲自部署。7月25日,市司法局组织全市相关试点单位在兴隆台区司法局会议室收看了省政府召开的全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会后,市司法局李峰局长对落实此次会议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是注意把握此项工作的时间节点,把握目标,完成任务。切实的以为人民服务为原则,解决老百姓办事难的问题。二是市直各部门、各单位极力做好此项工作的配合协调工作。三是市司法局业务部门做好指导监督工作,对于此项工作不达标的单位或部门进行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

8月20日,盘锦市司法局组织召开全市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推进会,会议上,盘锦市司法局副局长范雄,逐一听取了各单位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及遇到的问题,对遇到的困难给予指导,并部署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二)上门督导,确保工作抓得紧、落得实、有成效。

8月22日,按照范雄副局长的工作部署,市司法局相关同志到兴隆台区审批局了解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兴隆台区审批局副局长张晓琳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介绍,根据《盘锦市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兴隆台区行政审批局事项告知承诺制证明目录》和43套承诺模板进行了详细解读,就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际,实现审管分离工作模式下的告知承诺制有序进行,制定了《兴隆台区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行政审批与监管部门互动制度(事项》方案。同时以实行诚信建设为保障,确定承诺事项,明确承诺要件、统一承诺文书,规范办理步骤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制定了《兴隆台区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材料》并印发至各功能区供办事群众浏览使用。截止8月底,社会民生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件量为24件。


(三)探索创新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法

兴隆台区审批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在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设置8小时电子政务自助区和二维码墙,自助区共设置了5台自助服务机,通过采取志愿者免费义务服务的方式进行全程业务指导,帮助群众利用全程电子化系统进行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政策查询和其他政务服务事项的自助办理;二维码墙整体设置了281个常用审批事项,办事群众只需通过手机“扫一扫”就可以进行浏览所办事项的办理流程、申请材料、许可依据、承诺时限等信息,便于办事群众随时查看、保存;发布了《兴隆台区行政审批局审批事项办理操作指南》操作指南设置了社会民生、投资办企两部分,其中社会民生包括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文化服务共129项服务事项,并梳理细化为交通类、农机类、农业水利畜牧动监类、档案类、民政类、民宗侨类、文化体育广播类、卫计类等11类。投资办企包括开办企业、投资项目共52项服务事项。并通过操作指南中介绍的操作步骤,即可快速实现网上受理。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大指导力度,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市司法局定期走访各试点单位,督促、指导各试点单位细化分工,建立长效机制,对工作中遇到的实际情况组织研讨,找出解决办法,使试点工作达标准,见成效。

(二)积极创新,着力解决群众“难点”问题。对试点工作要深刻理解,灵活运用新思路,新做法,做到让群众少跑路,最大程度便民利民,切实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盘锦市司法局立法科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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