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各县、区司法局,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盘锦市政务公开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盘政公协发〔2019〕1号)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市司法局工作实际,现制定此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
(一)深入实施预公开制度。出台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决定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和不予公开的事项外,文件起草和决策制定部门要将草案及其说明等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广泛知晓的途径向公众征求意见,公开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局机关各科室负责)
(二)深入实施政策解读制度。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审签、部署、发布,门户网站上发布的文件与解读材料应互为链接。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公开议题,原则上要通过新闻发布会或政策吹风会解读。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局机关各科室负责)
围绕2019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目标,全面公开、精准解读司法行政在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重点领域改革等领域的政策措施。探索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政策进社区等方式,采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动画等形式解读。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发挥专家学者作用,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局机关各科室负责)
(三)深入实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起草、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的原则,起草部门应明确公文公开属性,未明确公开属性的材料不得履行发文程序,不予公开的应说明理由。审核部门认为公开属性建议不符合规定的,应商起草部门重新确定。(局办公室负责)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和“一事一审”的原则,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公开政府信息。要履行初审、复审和批准的程序,重点审查政府信息是否涉及不应公开的内容,作出是否公开、以何种方式公开的决定。(局办公室负责)
(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实施的重点项目、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部门要对实施推进各阶段可能产生的舆情影响进行预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提前引导,主动解疑。对经济社会热点,以及人民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要纳入舆情监测重点范围,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化解矛盾。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进一步完善与宣传、网信等部门快速反应和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系。(局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负责)
二、推进决策执行结果公开
(五)推进重要决策部署执行公开。围绕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等重要工作部署,涉及本部门的重点工作,在局网站设立专栏,集中公开重点指标、工作、任务和项目的执行和落实情况。通过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对决策执行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局办公室牵头;应急指挥中心、普法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
(六)推进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利用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公开行政执法职责、依据、标准、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负责)
坚持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将检查处置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和“信用辽宁”“信用盘锦”网站公开。全面梳理公开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检查实施清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部门、事项、信息全覆盖。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并与国家平台对接。(局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负责)
三、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七)推进机构职责信息公开。在符合保密要求前提下,经脱敏脱密处理后,依法公开本机关“三定”规定,以及领导分工和办公地址、时间、联系方式。同时,要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
四、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工作
(八)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加快推进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编制完成市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办事指南,并及时公开。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总门户、总入口,依托全市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逐步实现“一网通办”。加快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整合优化实体办事大厅功能,加快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积极向县级融媒体中心开放政务服务入口,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局办公室牵头;局机关各科室负责)
五、做优做强公开平台
(九)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开设整合工作。按照市政府要求“一个部门一个网站”“一个单位在一个平台只开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防护。持续推进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和政府门户网站IPv6改造。(应急指挥中心负责)
(十)规范信息发布和内容保障。严格审查自行发布、转载发布、迁移导入、互动交流的信息等,做到“谁提供、谁审查,谁发布、谁审查,先审查、后发布”,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权威。按规定向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确保信息来源充足稳定。(局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负责)
(十一)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打造“政务一网通”。推进政务服务、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8890”等系统应用前端入口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整合,逐步实现各专业平台间的统一身份认证,为公众提供一站式网上服务。(局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负责)
六、强化组织保障
(十二)加强领导和保障。市司法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建立健全工作制度,配齐配强专职人员。
(十三)加强考核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已纳入绩效考核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市司法局不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专项检查。
(十四)抓好新条例的贯彻落实。开展新条例的宣传解读和培训,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准确掌握新条例规定,依法开展工作。
(十五)加强日常基础工作。建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确保底数清晰。落实今年工作安排的同时,做好往年工作的延续,尤其做好“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的衔接。探索创新可复制可推广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经验,提升公开水平。
盘锦市司法局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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