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要闻 >通知公告

关于配合司法部开展社区矫正立法调研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司法与信访局:
为积极推进社区矫正立法,配合做好有关调研论证工作,日前,司法部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就有关“社区矫正机构可以在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的同时,提请人民法院决定对其先行拘留”的规定进行调研。按照司法部工作安排部署,请各单位对2016-2018年三年内被提请撤销缓刑、假释的社区服刑人员情况进行分析:(一)三年内被提请撤缓、撤假的分别多少人,裁定撤缓、撤假多少人。(二)从提请法院裁定到作出裁定平均间隔时间多长,超过30天未作出裁定多少人。(三)被提请撤缓、撤假按主要原因归类分别多少人,存在现实危险性的多少人。(四)对于先行拘留的建议。
报送内容:
1.填写撤缓、撤假情况统计表;
2.报送在实践中发生的具有现实危险性的社区服刑人员违法犯罪或存在危险隐患、人民法院超时未作出裁定、人民检察院建议社区矫正提请撤缓、撤假的典型案例;
3.形成调研报告。
报送时间:2018年10月19日16时之前。
报送方式:市局邮箱
pjssjk@163.com
附:撤缓、撤假情况统计表

盘锦市司法局
2018年10月16日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关于组织对政法系统“辽宁好人•最美人物”进行投票评选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做好特殊时期全市 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