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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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盘锦市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现场确认时间
2017年12月18日至20日(3天),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至12月22日。
二、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
(二)身份证原件
(三)本科毕业证原件
(四)二寸(46mm×32mm)同一底片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照片是申请人在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时提交的同底版本人照片,照片应当在照相馆冲洗生成)。
三、办理地点
盘锦市司法局(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B座406室)
四、联系电话
0427-3417020 0427-3417016
五、监督和投诉电话
0427-3417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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