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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专题学习的通知


局直各单位党组织,律协党总支,机关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根据中央和省市委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开展专题学习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准确理解,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的精神内涵
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安排,迅速传达学习,把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和党代会精神纳入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安排,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全会精神和市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列入党组中心组和各基层党组织专题学习内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认真学习,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些,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入所在党支部认真开展宣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和党代会精神上来,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及全市转型发展实践要求上来。
二、广泛发动,全面营造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的浓厚氛围
各基层党组织要扎实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专题学习活动,做到深学细悟、精研笃行,迅速掀起学习宣传六中全会精神和市党代会精神的热潮。
一是个人先学深学。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原原本本研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市委书记高科在市第七次党代会上的工作报告,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深刻认识“五大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要求,准确把握六中全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中央和省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融入到2017年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来思考和谋划。
二是专题学习研讨。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学,领导班子成员要高度重视、充分准备,紧扣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五大发展理念”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专题学习方案,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要亲自部署、严格把关,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提前认真自学、撰写发言提纲、深入交流研讨,统一思想认识;支部党员大会专题学,局直各单位党组织、律协党总支、机关各党支部书记要把学习六中全会精神、“五大发展理念”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纳入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安排,召开支部全体党员大会。支部每名党员要围绕专题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准备发言提纲。同时,局班子成员要以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讨论交流。
各级党组织专题学习研讨务必于11月15日前完成,交流发言书面材料及电子版请及时报送局政治部。
三是丰富学习形式。搭建交流平台,在前期各级党组织充分开展专题学习的基础上,适时组织知识问答、主题宣讲、学习心得、党课展示等交流形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加深理解和把握;创新学习方式,局机关党委将适时组织机关学习研讨交流会,每个党支部选派1至2名党员上台发言,围绕专题学习内容,结合自身实际,交流学习体会。同时,利用局网站和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时刊登各级党组织专题学习的优秀成果。
三、深入贯彻,确保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落到实处
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全会精神和市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出专题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要把全会精神和党代会精神落实到本单位、本部门的日常工作中,把全会精神和市党代会精神与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相结合,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切实把学习成果运用转化为建设滨海新盘锦的强大动力。

附件:1.中国共产党盘锦市第七次代表大会报告
2.市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暨学习贯彻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中共盘锦市司法局机关委员会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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