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要闻 >动态要闻

关于转发《辽宁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推进转变职能规范执法执业督促狠抓落实”工作

各区、县司法局,辽东湾新区综治与信访局、辽河口生态经济区事业管理二局: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四个着力”要求,进一步推进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确保全年司法行政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现将《辽宁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推进转变职能、规范执法执业、督促狠抓落实”工作大检查活动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县、新区、经济区按照文件检查内容及要求,认真落实迎检的相关准备工作:

一、抽查对象,省厅随机抽查1至2个区(县)司法局及司法所。

二、抽查内容,一是社区矫正执法流程。在审前调查评估、社区服刑人员外出审批、居住地变更审批、给予警告、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收监执行等执法活动中,是否做到适用法律准确、执法程序完备、执法文书规范。二是社区矫正执法平台建设。区、县、新区、经济区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建设情况。

三、抽查方式,随机抽查区、县、新区、经济区社区服刑人员执法档案。现场查看中心建设情况及中心管理制度。

四、检查方法,通过档案检查,发现是否存在核实居住地、给予社区服刑人员警告、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提请收监执行等执法活动中弄虚作假、违规办理行为,是否存在超越权限审批,是否存在履行职责不严等问题。检查是否按照《辽宁省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的要求,完成中心建设,并具备接收登记、集中宣告教育、心理咨询、实施电子监控等功能

五、检查时间,本次检查活动至9月底结束,并向全省通报工作大检查情况。

附:关于印发《辽宁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推进转变职能规范执法执业督促狠抓落实”工作大检查活动方案》的通知


                                   盘锦市司法局
                                  2016年8月23日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市强戒所所圆满完成正科级领导岗位推荐工作
下一篇: 楼上渗水楼下愁 社区协调解民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