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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监督不缺位 律师担当护未来——盘锦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庭审质量监督

发布日期:2026-08-31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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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上午,盘锦市法律援助中心对一起未成年人抚养费二审案件开展庭审监督。从案卷审查到庭辩应对,从事实梳理到法律适用,中心工作人员全程旁听庭审,围绕承办律师出庭表现、答辩逻辑、法律条文引用开展综合评估。开展本次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庭审监督,是中心落实常态化庭审监督机制的具体实践,也是压实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责任的务实举措。

案情看似并不复杂,却直接关系一名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保障。2018年父母离异后,孩子随身患肾病的监护人共同生活,家庭纳入低保,日常日子过得十分拮据。近七年间,孩子父亲只支付过一个月抚养费,累计拖欠抚养费88000元。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要求其一次性清偿拖欠款项,并将后续抚养费标准由每月1000元,调整为每月1200元。上诉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以曾经服刑、目前失业没有收入为由,请求二审改判为分期支付。

庭审现场,辽宁辽河律师事务所吴翊嘉律师准备充分、应答沉稳,阅卷细致扎实,证据链条完整清晰。面对上诉人提出的各项抗辩理由,律师始终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放在首位,逐条进行回应,服刑已是过往经历,失业不能当作推脱法定抚养义务的借口。上诉人正值青壮年,具备完整劳动能力,理应靠劳动承担起为人父母的责任,不能把自身造成的不利后果,转嫁到未成年子女身上。同时结合案件现有线索提出,上诉人有四亩农用田、正在打工等情况,和其口中无财产、没有支付能力的说法明显矛盾,能够看出其主观上存在逃避抚养义务的想法。整场答辩立足案件事实、紧扣法律规定,不讲空话套话,所有辩论都围绕一个核心:孩子能不能按时拿到抚养费,生活能不能得到稳定保障。庭审结束之后,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和承办律师开展复盘交流,对律师过硬的专业能力和强烈的责任意识予以肯定。

盘锦市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摆在法律援助工作的突出位置,通过全程跟进、现场督导,督促法援律师把每一起案件办细、办实,真正做到让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