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日期:2026-08-20
浏览次数:
时间2026-8-20 来源:律师工作与职业资格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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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被处罚对象 |
所属机构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 |
行政处罚 依据 |
作出处罚日期 |
处罚决定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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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辽宁三公律师事务所 |
辽宁三公律师事务所 |
辽宁三公律师事务所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 |
警告并处罚款三万元,对负责人孙健给予警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一)项、第五十条第二款、《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二十三条(一)项、第三十八条之规定。 |
2026年8月14日 |
盘司罚决字〔2026〕第(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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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辽宁鹤乡律师事务所 |
辽宁鹤乡律师事务所 |
辽宁鹤乡律师事务所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 |
警告并处罚款二万元; 对负责人梁斌给予警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五)项、第五十条第二款、《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二十七条(一)项、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
2026年8月14日 |
盘司罚决字〔2026〕第(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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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李明 |
辽宁仁同律师事务所 |
李明律师在律师事务所统一收费外,以代缴诉讼费为名,私自收取委托人财物,并未向法院代缴。 |
停止执业四个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八条(一)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条(三)项、第三十九条(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
2026年8月14日 |
盘司罚决字〔2026〕第(4)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