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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日期:2026-08-20 浏览次数:16

时间2026-8-20 来源:律师工作与职业资格管理科

序号

被处罚对象

所属机构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

行政处罚

依据

作出处罚日期

处罚决定书编号

1

辽宁三公律师事务所

辽宁三公律师事务所

辽宁三公律师事务所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

警告并处罚款三万元,对负责人孙健给予警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一)项、第五十条第二款、《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二十三条(一)项、第三十八条之规定。

2026年8月14日

盘司罚决字〔2026〕第(2)号

2

辽宁鹤乡律师事务所

辽宁鹤乡律师事务所

辽宁鹤乡律师事务所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

警告并处罚款二万元;

对负责人梁斌给予警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五)项、第五十条第二款、《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二十七条(一)项、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2026年8月14日

盘司罚决字〔2026〕第(3)号

3

李明

辽宁仁同律师事务所

李明律师在律师事务所统一收费外,以代缴诉讼费为名,私自收取委托人财物,并未向法院代缴。

停止执业四个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八条(一)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条(三)项、第三十九条(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2026年8月14日

盘司罚决字〔2026〕第(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