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执法显威严 所地联动筑新篇 ——盘山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与市强戒所驻盘山县指导站联合开展入矫宣告
发布日期: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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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扎实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近日,盘山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创新执法模式,会同市强戒所驻盘山县指导站首次联合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宣告仪式,取得良好成效。
一、强化监管教育,筑牢矫正对象思想防线
为切实提升社区矫正监管效能与法治教育实效,盘山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立足工作实际,联合市强戒所驻盘山县指导站,组织18名新入矫对象开展2026年度“入矫第一课”集中教育活动。
活动伊始,全体新入矫对象集中观看由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制作的警示教育片,通过县域内违反监管规定被撤销缓刑收监的典型案例,使矫正对象深刻认识违规违法的严重后果,切实增强遵规守纪意识。
随后,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辽宁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系统讲授法治教育课程,明确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义务及监管要求,引导其珍惜矫正机会,自觉接受监督管理,积极完成教育任务,以实际行动实现自我改造、顺利回归社会。
二、深化执法协作,提升入矫宣告仪式效能
盘山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与市强戒所通过前期多次协商研讨,就干警协作机制、执法衔接流程、联合帮教措施等达成一致意见,并制定联合宣告实施方案。
宣告仪式由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牵头组织,市强戒所选派两名政治素质过硬、执法经验丰富的民警全程参与。仪式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现场秩序庄重严肃。通过整合司法行政机关与戒毒系统的执法力量,有效破解了以往司法所“单兵作战”的局限,充分发挥戒毒民警的专业优势与震慑效应,显著增强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与权威性,使新入矫对象从伊始即树立正确的身份意识、规矩意识和服从意识。
宣告过程中,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依法核验对象身份,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明确其犯罪事实、矫正期限及监管规定,保障其知情权;市强戒所民警结合监所管理经验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剖析社区矫正规定与监所纪律的内在关联,重点强调违规行为可能导致的严重法律后果(如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形成有力震慑。
矫正对象在宣告席下庄严宣誓,承诺认罪悔罪、服从监管、积极改造,并现场签署《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
本次联合宣告是落实“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机制的创新实践,实现了“1+1>2”的执法效果,既是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也是一次生动的警示教育,使其全面认识社区矫正的刑事执行属性,切实增强改造主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