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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专项行动投诉举报渠道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05 浏览次数:307次

 

根据辽宁省司法厅、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统一部署,自即日起开展全市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专项行动,现就专项行动期间决定对外公布接受投诉举报热线电话、电子邮箱。现将投诉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12月结束。本次专项行动将聚焦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部分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假借律师名义进行诈骗、招摇撞骗,以及虚假宣传、虚假承诺等违法犯罪问题。

二、投诉举报渠道

(一)市级投诉举报渠道

市司法局:电话:0427-2828576 邮箱:pjssfjbgs@126.com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国12315热线:12315

(二)各县(区)司法局投诉举报渠道

盘山县司法局:电话:0427-3552247 邮箱:pssfbg@163.com

兴隆台区司法局:电话:0427-2310518 邮箱:xltqfyysk@163.com

双台子区司法局:电话:0427-2360325邮箱:stzqsfj@163.com

大洼区司法局:电话:0427-3530615邮箱:dwjc2007@163.com

(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1:30,13:00-17:00)

三、注意事项

1.本次公布的电话、邮箱专用于接受规范法律咨询服务

机构专项行动的问题线索,仅在专项行动期间有效。

2.请如实提供相关问题线索、具体事实、证据材料等,并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对实名投诉举报人的信息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4.不得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次专项行动坚持规范与整治并重,旨在净化法律服务市场环境,引导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依法规范诚信执业,有效维护法律服务良好秩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积极提供问题线索。

特此公告。

盘锦市司法局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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