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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文物 传承文明 盘锦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宣传专场公益惠民演出活动

发布日期:2025-06-16 浏览次数:0

在6.14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到来之际,盘锦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盘锦市文物局、盘锦市司法局、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主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宣传专场公益惠民演出在盘山县太平街道八间村广场隆重举行。此次活动旨在将文物保护法律知识送到法治观念相对薄弱的乡村地区,通过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创新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提升公众文物保护意识,筑牢文物安全底线,让文物保护理念深入人心。

活动现场人头攒动,热闹非凡,在芒种时节的微风中,村民们早早地来到活动现场,期待着这场意义非凡的文化盛宴,演出在一片欢声笑语中拉开帷幕,主持人热情洋溢地向观众介绍了活动的背景和意义,强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重要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于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这部法律是我国文化领域第一部法律,自1982年诞生以来,历经两次修订,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演出在开场舞蹈《盛世欢歌》中正式开始,演员们身着华丽的服饰,用优美的舞姿展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魅力,赢得了现场观众阵阵掌声。节目间隙,主持人巧妙地穿插《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条款解读,强调文物保护法第八条规定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发现文物及时上报、上交使文物得到保护的单位或个人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八十三条规定擅自迁移、拆除、修缮不可移动文物、明显改变文物原状的,造成文物损坏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对单位和个人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这些条款的解读,让村民们在欣赏节目的同时,也对文物保护法有了更深入地了解。

整场演出歌曲、相声、魔术等多种艺术形式轮番登场,将文物保护人人有责的理念融入其中,用幽默风趣的语言,将文物保护法的重点内容进行了生动的演绎,让村民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记住了文物保护的重要意义。活动现场还设置了互动环节,主持人邀请观众上台参与文物保护有奖知识问答,村民们积极参与,纷纷举手抢答,现场气氛热烈,一位村民表示:“通过今天的演出和互动,我才知道文物保护对我们这么重要,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保护好身边的文物,让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传承下去。”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手持我市代表性文物图片向村民讲解发现文物怎么办、哪些行为构成犯罪、发现文物违法行为怎样举报等相关法律知识并发放文物保护法宣传折页,呼吁村民从身边小事做起,对田野里的碎瓷片、老砖瓦多留心,不破坏、盗取古建筑和老物件,积极做文物保护的参与者和宣传者。

活动最后,全体演职人员和观众共同齐唱《我和我的祖国》,将现场气氛推向高潮。歌声中,大家深刻感受到文物保护不仅是国家法律的要求,更是我们每一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保护文物就是守护我们共同的精神家园,让历史的根脉深深扎进新时代的土壤,让中华文化的基因在我们手中、在盘锦大地上生生不息,永远传承。

通过文物保护法宣传专场演出,文物保护的理念在八间村深入人心,村民们纷纷表示将在今后的生活中积极践行文物保护法,做文化遗产的守护者和宣传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