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做好立法意见征求 为制定高质量法规贡献力量
发布日期:202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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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公开征求意见是我国立法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通过征求意见,人民群众可以表达自己的意见建议,国家行政、司法等机关能够更科学地做好立法工作,也更有利于后续法律的普及和贯彻实施。近日,根据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市司法局开展了对《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辽宁省职业教育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征求意见工作,
自接到省厅征求意见的通知后,立即安排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及骨干人员负责具体落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每一项意见都经过深思熟虑,力求精准、专业。在意见征集过程中,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通过公文平台向各县、区各单位征集意见,确保意见征集的全面性和代表性。在收集到各方意见后,组织专人对意见进行梳理和分类,针对意见,进行逐一分析,提出采纳或不予采纳的理由。随后按照省厅的要求及时将意见进行反馈。今后,市司法局将持续发挥职能作用,将持续聚焦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这一目标,为高质量立法当好参谋助手、做好服务保障,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