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伸正义 赠送锦旗表感激
- 发布日期:202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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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4日,当事人邹某将一幅写着“法律卫士 社会良心”的锦旗送到盘锦市法律援助中心和承办律师王雅夫手中,并真诚地道谢:“感谢你们对我的案件的法律援助”。
被告人邹某是国企一名从事技术工作的工人,2024年4月其因醉酒驾驶电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在一审中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后邹某在二审阶段向盘锦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援中心及时受理了其法律援助申请,并指派本中心的援助律师王雅夫作为其二审阶段的援助律师承办此案。
王雅夫律师接受指派后,立即会见了邹某并反复阅卷,发现案件争议焦点并提出邹某不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辩护意见,并就此案件争议焦点与检察官、法官多次沟通,承办检察官和法官也积极听取了援助律师的辩护意见,援助律师在开庭时结合案件关键证据发表辩护意见,经过援助律师的努力,最终二审法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后检察机关撤回了对邹某的起诉,使邹某免于刑事处罚。为此邹某特送来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锦旗代表着感谢,更代表着肯定和责任。近年来,盘锦市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惠民举措,简化法律援助受理程序,增加法律援助覆盖面,努力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有效维护合法权益。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以来,在各级部门领导下,中心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辩护职能作用,多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到了法律援助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2024年11月4日,邹先生来到盘锦市法律援助中心送锦旗,左一为承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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