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召开机关党员代表大会 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
- 发布日期: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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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31日下午,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经市直机关工委批复同意,中共盘锦市司法局机关委员会在市法援中心四楼会议室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共盘锦市司法局机关委员会和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嘉宁同志对上届机关党委、纪委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新当选的机关“两委”提出了三点工作要求:
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论述,确保政治建设“有高度”。要把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体现在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上,在履行职责中不折不扣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对党忠诚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党建业务融合“有深度”。要全面分析市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按照市委党建工作要求,制定《市司法局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责任分解细化、责任到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责任落实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夯实党组统一领导、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
三是要加大执纪监督问责,推动组织建设“有力度”。要坚持眼睛向下、重心下沉,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强化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功能,把重大任务的落实作为检验组织功能的“试金石”和“磨刀石”。要强化党组、党委和党支部真抓实管作用,把抓好党支部作为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作为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切实担负起抓基层党建、强基层支部的政治责任,推动各党支部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市司法局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马婵、王聪、王嘉宁、杨德明、高超、阎妍、崔雷等7名同志当选为新一届市司法局机关党委委员,王聪、王刚、张立军、李永超、杨德明等5名同志当选为新一届机关纪委委员。
新一届市司法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分别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王嘉宁同志为市司法局机关党委书记,杨德明、王聪同志为市司法局机关党委副书记;选举杨德明同志为市司法局机关纪委书记、王聪同志为市司法局机关纪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