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所欲言 共商化解行业领域矛盾纠纷良策
- 发布日期: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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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工作调研,加强交流学习,推进全市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提升重点行业和领域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推动重点领域诉源、访源的有效治理,3月14日,市司法局召开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座谈会。全市15个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逐一介绍本单位行业专业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围绕调解工作的热点、难点以及相关联动对接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大家一致认为:人民调解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有效地解决特定行业和专业领域出现的难点、热点纠纷,必须坚持党委领导、部门主导、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原则。各行业专业主管部门要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本行业专业人民调解组织,支持保障本行业专业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针对专业化、职业化调解员欠缺等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行业专业主管部门应立足本职积极作为,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律师事务所等相关单位对接,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既有利于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纠纷的权威地位,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又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
市司法局分管副局长范雄同志就下一步工作推进提出几点意见:一是要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补齐工作短板、创新工作举措,自觉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二是要明确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合理分工、职责明确,共同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三是要突出重点。积极拓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覆盖面,推动工作延伸拓展。要以服务社会治理、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为目标,从加强组织队伍建设、强化专业知识运用、建立健全制度规范等方面入手,不断把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四是要加强沟通。贯彻落实省、市文件要求,主动与人社、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对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了解和支持,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