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以决策把关助推文明城市创建
- 发布日期: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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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是一座城市的底色,更是一座城市的灵魂。它不仅需要道德来呵护,更需要法治来护航。为助推“创城”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市司法局严格按照测评体系标准执行,切实把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拧紧思想“螺丝”、上紧行动“发条”,全面部署,加强培训,全力推动工作落实、任务落地。立足岗位实际,严把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审查,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从源头上把紧审查关口,从而更好地服务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一是健全制度机制,把好程序关。印发《盘锦市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发布,以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的方式推动重大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落地落实,使承办单位在拟定重大决策草案过程中有章可循,有效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二是做深做细做实,把好审查关。市司法局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积极发挥公平竞争审查作用,为制度创新提供法制保障和参谋建议。起草部门提请进行合法性审查,凡提供事前要件不符合要求的,合法性审查坚决不予通过,均不得提交政府会议集体讨论,从而把好决策审查关。三是强化人员培训,打造专业队伍。组织召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专题培训会,紧紧围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草案的形成、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执行和调整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深层次地讲析,为打造合法性审查高素质队伍奠定良好的基础。四是创新审查方式,提高决策质量。不断创新审查机制,坚持开门审查,专家“坐诊”,通过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充分听取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及有关专家的法律意见。同时,扣住时间节点,及时将2023年争创全域全国文明城市档案资料报送给省司法厅进行评价。下一步,市司法局将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补短板、强弱项、治顽疾,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坚决完成各项创建任务,朝着创建更高标准、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目标进发,不断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