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司法局率先履行行政复议抄告制度
- 发布日期: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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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正式施行。近日,盘锦市司法局聚焦新起点、围绕新要求、立足新任务,在全省率先履行行政复议抄告制度,在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同时,制作《行政复议决定抄告函》,并将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抄告至被申请人上一级主管部门。
行政复议是化解行政争议的法定机制,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将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同时抄告被申请人的上一级主管部门。行政复议决定书的抄告制度有利于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时掌握被申请人依法行政情况,实现个案监督纠错与倒逼依法行政的有机结合,提升行政复议制度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下步,盘锦市司法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各项制度,细化完善行政复议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和流程,推动全市行政复议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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