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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全力打造辽宁省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对象 教育管理效能 ——盘山县社区矫正中心通过辽宁省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建设验收

12月6日下午,辽宁省司法厅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验收组一行莅临盘锦市,对盘山县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工作开展实地考核验收。验收组按照《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考核评分细则》标准,对盘山县社区矫正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建设、管理运行机制、执法规范化建设、教育帮扶工作、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六大项目进行全面考核评估。


验收组实地检查了盘山县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运行、管理情况。盘山县司法局就盘山县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门汇报,全面介绍了盘山县在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取得的实际成效,并表示将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中心配套建设,全面推进盘山县社区矫正工作提质升级,更好地为全县发展和稳定大局提供更好的服务。

验收组充分肯定了盘山县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成果,对后续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指出:指出盘山县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工作组织领导有力,措施成效显著,同意通过辽宁省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考核验收。同时强调,希望盘山县司法局以本次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为契机,扎实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社区矫正中心实战实用水平。充分运用平台信息化优势,发挥社区矫正中心作用;守底线、保平安,做到隐患排查常态化、重点对象走访经常化、心理辅导专业化、信息核查异常处理及时化;要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秉持公平正义,体现宽严相济。同时,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提升意见。

盘山县社区矫正中心坐落于盘山县政府综合楼二号楼,临近盘山县府前大街,交通便利。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中心在“三区十一室”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到“三区十三室”,设综合管理区、监督管理区和教育帮扶区三个主要功能区域,同时配备社区矫正指挥中心、信息采集大厅。管理区域设置: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驻检室、警务室、办公室、值班室。监督管理区域设置:社区矫正信息采集室、社区矫正报到室、宣告室、档案室。教育帮扶区域设置:心理辅导室、宣泄室、训诫室、图书阅览室。


下一步,盘山县司法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的总体要求,大力推动社区矫正规范化、精确化、信息化建设,按照验收组反馈意见,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指导下,提高认识抓好整改、对照标准抓好推进、强化协作抓好运用,坚持总结提升、完善措施、持续发力,进一步查缺补漏,立行立改,以盘山县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为先行示范,强化经费保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盘山县社区矫正中心全面扩能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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