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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察 公 告


根据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巡察组2023年127日至2024年27日对市司法局党组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信访受理对象。市司法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管干部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2.受理内容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3.反映问题渠道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置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巡察意见箱,开通信访联系电话,接受干部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邮政信箱: 盘锦市第A018号专用信箱。

电子邮箱: 18504270835@163.com

巡察意见箱:盘锦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正门东侧5米处外墙

信访联系电话:18504270835

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7:3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2117:30

 

市委第三巡察组

                       202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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