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司法局拟推荐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候选对象公示
- 发布日期: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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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司法厅关于评选推荐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候选对象的通知》要求,盘锦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候选对象推选工作,经酝酿人选、正式推选、会议研究等环节,拟推荐候选对象如下:
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盘锦市法律援助中心
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盘锦市大洼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牛春森
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盘锦市大洼区司法局
辽宁泰来律师事务所
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盘锦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 闫慧真
辽宁辽河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方皓
盘锦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汪玮
按照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自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2日。如有异议,请将情况实名反映到盘锦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邮箱:pjsfjck@126.com 电话:0427-3417018
盘锦市司法局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