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加强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社会事业类 第5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31 浏览次数:151

孙立华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强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提案(社会事业类 54号),市司法局于2023年4月27日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市司法局针对本提案认真研判,全力推进,多措并举,取得成效。一、2023年2月份,印发《盘锦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及应诉有关情况报告(白皮书)》,对2022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关情况进行了总结通报,市委、市政府领导作出了重要批示,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有效落实出庭应诉制度,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二、2023年3月17日,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辽宁省辽河中级人民法院、辽河人民法院召开联席工作会议,总结了当前全市应诉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了研讨分析,讨论起草《盘锦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办法(修订稿)》及其他有关事项。5月15日,以市委法建办名义制发《关于修订<盘锦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办法>的通知》(盘法建办发〔2023〕20号),充分发挥了对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指导性作用。三、今年采取法院、行政机关“双向台账”报送制,每季度以市委法建办名义印发《法治督察通报》,持续对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并“点名通报”负责人未出庭的行政机关。2023年上半年,开庭175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70件,出庭应诉率97.14%。对比去年同期17.21%(开庭122件,出庭应诉21件),增长效果明显。四、将“行政诉讼案件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率”纳入法治政府考核内容,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评估考核体系,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

                     

盘锦市司法局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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