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兴隆台区通过我省首批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建设验收
- 发布日期:2023-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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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辽宁省司法厅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考评小组莅临盘锦市,对盘锦市兴隆台区社区矫正中心进行实地考核验收。考评小组按照《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考核评分细则》标准,通过对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建设、管理运行机制、执法和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综合考核评估,总评分达到90分以上,兴隆台区社区矫正中心被评定为辽宁省首批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
今年以来,盘锦市兴隆台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创建工作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开展场所规范化改造。中心增设报到登记和信息采集办理平台,社区矫正对象入矫报到实现一站式办理;增设驻检室和警务联络室,用于人民检察院开展法律监督,人民警察参与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社区矫正教育培训室与司法局会议室实现一室多用,安装高清大屏用于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和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扩大心理辅导空间,安装互动投影系统用于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教育;调整指挥中心格局,配备集成式控制操作台连接大屏,用于社区矫正信息化核查;针对社区矫正档案室不在中心的实际情况,规划一间档案资料室,方便在矫人员档案和其他文书资料日常管理。改造后的社区矫正中心区域划分合理、功能设置统一,满足了社区矫正执法和教育管理工作需求。
据了解,在盘锦市司法局的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兴隆台区司法局不断提高社区矫正中心现代化管理水平。全面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社区矫正对象交付接收、信息采集、矫正执法、教育管理等工作。今年以来,该局为工作人员配备平板电脑、4G执法记录仪、全网通对讲机,用于节假日尤其是重要时间节点信息化核查、社区矫正各项业务高清实时图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重大影响案事件发生。
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有效实施,盘锦市兴隆台区社区矫正中心将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入矫报到、定位监管、档案管理等各项业务流程和文书传递时限公开上墙,工作人员分工合理,职责明确,AB岗工作制确保日常工作高效运转。针对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交付接收、管理级别调整等业务环节,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工作细则,不断提升社区矫正监管质效。
针对省司法厅考评小组提出的指导意见,盘锦市兴隆台区司法局将进一步优化功能区划分和功能室设置,配备紧急报警按钮、网络高清摄像机、信息采集站、自助矫正终端等设施设备,实现场所建设标准化、执法流程规范化、管理运行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