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亮剑”艺考培训 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
- 发布日期: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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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考试、美术考试、舞蹈考试……艺术考试不仅有利于专业院校招揽有艺术特长的人才,也是许多年轻人追求梦想的舞台。近年来,艺术考试逐渐升温,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全国各大艺术院校共接到140多万份报名表,比2022年的报名人数119万增长了约20%。
艺考不“易考”的现实也让艺考培训成了“香饽饽”,然而,在艺考培训机构遍地开花之下,虚假宣传、无证经营、教师侵害学生等乱象时有发生。
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在深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中加强艺考培训规范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艺考培训规范管理作出全面部署。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王敬波表示,艺考主观评价因素较大,导致乱象较多,依法加强艺考培训治理势在必行,《通知》的出台恰逢其时。
“规范管理既是艺考培训市场扩容产生问题后的监管需要,更是保护学生艺术之梦的必要之举。”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提出,除了健全艺考培训监管长效机制外,要想标本兼治,还需疏导艺考生对校外艺考培训的需求,强化学校多样化教育。
开展培训必须证照齐全
提起艺考培训,家住北京市朝阳区的刘晓彤一肚子苦水。一年多前,为了让学小提琴的孩子考入心仪的学校,她经人介绍,为孩子报了所谓某名师开办的培训班,虽然费用不菲,但名师承诺“有关系”,能帮忙疏通。可最终,孩子并未在老师的“帮助”下进入原计划的学校。
有刘晓彤类似遭遇的家长和学生不在少数,近年来,艺考培训乱象频发,有的机构打着“与艺术院校招生合作”等旗号诱骗家长,有的机构招考舞弊形成利益输送链,更有甚者,一些所谓“老师”借助培训之便,趁机猥亵、性侵学生……
针对艺考培训乱象,相关部门曾多次出手规范整治。2022年10月,教育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部署,对面向中学生或未成年人的艺考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对无证办学和虚假宣传等进行治理。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在针对艺考培训调研时发现,仍存在部分无证机构违规办学、培训收费居高不下、培训质量良莠不齐等突出问题。
为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切实维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相关部门出台《通知》,完善政策举措,健全长效机制。
艺考培训涉及面极广,如何确定艺考培训范围是首要关键。《通知》将艺考培训特点确定为,主要针对艺术类高考科目进行专业能力培训,面向特定学段学生,尤其是高三准备艺考的学生;关于艺考培训科目,主要针对音乐类、表(导)演类、舞蹈类、美术与设计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书法类、戏曲类等高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高校校考考试科目。
《通知》对具有此类特点的培训机构进行规范,要求所有机构均要“证照齐全”,开展艺考培训必须取得艺术类校外培训资质,统一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现有机构要进行项目标识,新设机构要畅通审批渠道。
刘晓彤说,像她为孩子报的那类私人培训机构并不鲜见,相关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家长也应自觉抵制此类违规培训机构。
对此,首都师范大学中小学生校外教育研究院院长薛海平认为,应构建灵活精细长效的监管组织体系,根据艺考细分领域差异,构建多层级、多主体协同监管的组织体系。还应鼓励民众检举披露,形成政府监管为主、社会监督为辅的良性监管格局。
“要以执法等法治方式来保障监管,有序推进协同执法。”王敬波指出,应明确各部门职责,避免出现监管盲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履行牵头责任,构建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考虑到艺考培训具有较强流动性,也要注重区域间信息共享,构建跨区域联合执法机制。
明确考评人员回避原则
从业人员是艺考培训问题的突出领域,教育部、人社部在2021年9月印发的《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和教育部等13部门发布的《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中对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基本条件作了规定。
《通知》进一步强调落实省级职责,要求各省级艺术类培训主管部门明确艺考培训从业人员资质要求,除对从业人员的教学能力提出了“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应类别的职业(专业)能力”要求外,特别强调机构不得聘用有性侵、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从事培训,并要求全面落实从业人员准入查询制度。
艺考培训有别于普通艺术培训,一些机构利用家长迫切心理,以与艺术院校招生合作关系、有内部关系等作为卖点,开设所谓“保过班”“招考内部辅导”等吸引家长报名,有的甚至以此向家长索贿。在熊丙奇看来,这种行为不但侵犯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也破坏了招考公平。
对此,《通知》明确了考评相关人员“回避”原则,强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在职教职工、参与相关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和高校校考命题、评分(卷)的专家评委不得参与或变相参与培训机构艺考培训活动。同时,规范了招生宣传等行为,严禁机构与学校在职人员利益勾连获取培训生源,或进行虚假商业营销宣传;严禁机构与学校教师、考试评委等人员内外勾连、组织作弊、干扰艺考秩序。
王敬波指出,《通知》涉及培训主体监管、从业人员监管、宣传招生监管等,构建了艺考培训全链条监管体系。
“要将艺考培训纳入常态化监管,尤其要通过掌握培训内容、学员及收费情况等,进行过程性监管。”熊丙奇认为,机构涉及招考舞弊等问题,除了要将涉及招考舞弊的人员绳之以法外,还应建立黑名单制度,将涉案培训机构与人员纳入黑名单,斩断艺考“考、招、培”利益链。
推动学校艺术教育提质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
熊丙奇发现,当前很多高中没有为艺考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教学辅导,这让学生不得不选择艺考培训机构。在他看来,健全艺考培训监管长效机制,不仅要规范培训机构,还需疏导艺考生对校外艺考培训的需求,要推进高中多样化办学与个性化教育,加强学生艺术教育,满足艺考学生需求。
薛海平也表示,当前部分学校艺术教育资源短缺、教师匮乏、专业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制约了学校艺术教育育人功能的发挥,应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地位,推动学校艺术教育提质增效。
为推动校内艺术教育发展,《通知》提出三方面政策措施,要求各地支持艺术类特色高中发展,扩大优质校内资源,提升艺术教育质量,对有艺术升学需求的生源进行合理规划和集中培养;加强普通高中学校艺术类专业教师配备,根据学校实际开设多样化艺术选修课程,丰富校内课程资源;最大限度统筹辖区内艺术教育资源,统一规划布点,为在校学生提供集中辅导。
考虑到一些学校艺术专业力量有限,《通知》特别制定了引入校外艺术教育资源政策,意图让物美价廉的服务“走进来”,而不是让学生“走出去”。
对于校内资源无法满足学生需求的,《通知》提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需求适当引入校外培训机构艺考培训资源,为艺考学生提供集中辅导。应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负责校外资源引入工作,确定引入服务项目清单,并动态评估调整,学校根据实际需求选择清单内的服务项目,不得从中牟利,并由学生自愿参加。为突出公益性,要求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服务引进费用标准,并要明显低于在校外提供同质培训服务收费水平。
薛海平指出,《通知》相关规定拓宽学校艺术教育资源渠道,丰富艺考学生选择,为学校艺术教育资源开发与利用提供了新思路,有利于推动学校艺术教育教学改革,缓解学校艺术教育资源紧缺局面,提高学校艺术教育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