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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第三个“地方性法规宣传月”圆满收官

今年7月是我市第三个“地方性法规宣传月”,地方性法规宣传作为我市“八五”普法的重点内容,各相关责任单位经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地方性法规宣传活动,旨在将地方性法规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融入基层依法治理,促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促进人民高品质生活,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线上答题齐参与

7月10日至25日,由中共盘锦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牵头,在全市各县区、各单位开展地方性法规线上答题活动。各县区、各相关单位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线上答题,分享答题活动链接至工作群、微信朋友圈。今年我市地方性法规宣传涉及《盘锦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盘锦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盘锦市湿地保护条例》等11部地方性法规,通过线上答题、多方参与的形式,帮助市民加深对以上地方性法规的认识,进一步了解法规内容。

普法宣传入民心

“地方性法规宣传月”期间,市司法局联合市精神文明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8家单位在兴隆台区创新街道鹤乡社区联合开展地方性法规宣传活动。各单位工作人员为社区居民解读了11部地方性法规,并针对居民关心的相关法律法规问题予以解答。活动当天共计发放地方性法规宣传资料7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问题30余人次。

市林湿局在兴隆台区体育公园组织开展了庆祝《盘锦市湿地保护条例》实施六周年主题活动。此前,市林湿局还组织工作人员走进红海滩国家风景廊道、盘锦鼎翔湿地公园等场所,向公众宣传湿地保护的重要性和湿地条例的相关规定。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民警在城区各大路口、大街小巷等重点路段开展《盘锦市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向市民讲解条例内容。

大洼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走访企业、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向企业宣传地方性法规内容,号召其争做文明企业,并针对企业运营中常见多发的法律风险点进行重点提示,就进一步强化执行工作、完善司法便民举措方面征求企业建议……

各县区司法局也纷纷开展地方性法规普法宣传活动,大洼区司法局联合大洼区政协法律援助委员志愿服务队走进田家街道双海社区为居民和商户普及地方性法规知识;双台子区司法局联合双台子区人民检察院在双台子区统一镇前腰村为村民发放民法典宣传册、法律援助宣传册和地方性法规手册等法治宣传材料;盘山县司法局等部门在法治文化公园为群众普及地方性法规内容,推动地方性法规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兴隆台区司法局联合兴隆台区民政局、兴隆台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在兴隆台区中央商业街开展地方性法规集中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地方性法规“随处可见”

盘锦521时光巴士取阅区放置了地方性法规宣传册,在车内拉手吊环等显眼处,张贴地方性法规宣传海报,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地方性法规内容。大洼区交通运输局借助辖区客运站电子屏开展地方性法规宣传,循环播放地方性法规内容,方便候车乘客观看。

“守护‘地球之肾’ 贯彻执行《盘锦市湿地保护条例》”“贯彻《盘锦市殡葬管理条例》 弘扬文明绿色殡葬新风”“提升节水文明素养 履行节水责任义务”……在全市主街主路的灯杆道旗、灯箱道旗、公交智慧候车站牌等处,市民随处可见这些以地方性法规宣传内容为主要元素的户外公益广告。

2023年是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中期之年,是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之年,为深入贯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落实市“八五”普法规划工作要求,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地方性法规内容在市民中耳熟能详、入脑入心,提高地方性法规的宣传覆盖面和社会知晓率,实现立法目的和效果,让地方性法规更好地服务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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