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3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03 浏览次数:50

 

解淼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优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制度

根据《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辽宁省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司法局对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报送《2020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进行了法制审核。17家市(省)直部门78个执法检查项目通过审核。经提请市政府批准实施,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盘锦日报》进行公示,同时各行政执法部门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和集中办事场所公示本部门《2020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行政执法检查计划从法律依据、检查内容、检查时限到执法主体均进行了明确的公示,相对人可随时进行查询。

二、规范文明执法,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

一是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工作调研。根据市司法局转发《辽宁省司法厅转发<司法部关于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意见>的通知》,4月8日至22日,市司法局对我市卫健、公安、市场监管等涉及民生的重点执法部门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调研。二是监督指导各县区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6月11日,市司法局召开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座谈会,各县区司法局就本地区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情况做简要汇报,王贺副局长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提问,贾雯珺科长对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式进行解读。此次座谈会对县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三是开展切断疫情传播链条行政执法工作检查。根据省防控指挥部《关于有效应对近期域外疫情输入风险 坚决切断本地疫情传播链条的通知》(辽疫防经发总指办〔2020〕8号),6月23日至7月7日,市司法局对县区政府和市卫健、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重点执法部门切断疫情传播链条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检查。

三、加强行政执法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筹备市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共26家市直部门1271名行政执法人员报名参加培训,市司法局对上述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审核确认,下一步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线上培训。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线上培训。


 

盘锦市司法局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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