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新法治保障体系 为辽东湾新区建设护航的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8-03 浏览次数:63

盘司函[2017]8号

尊敬的孙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新法治保障体系 为辽东湾新区建设护航的提案》,我局已经收悉。您的提案对于我们现在实施的“七五”普法规划,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有极强的推动作用。针对您的建议,市司法局结合实际情况回复如下:

一、“畅通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公检法司应着眼于新区的建设目标,正确运用政策和法律,围绕新区经济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劳动合同仲裁等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和宣传,积极推进法律咨询服务,妥善处理新区发展中出现的新型案件。”

我们对此项建议,积极组织相关部门研讨,提出如下解决途径: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开展“法律五进”活动为载体,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纠纷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以“七五”普法活动为载体,发挥各成员单位在普法教育中的职能作用。与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企事业单位员工、青少年、农民、学生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上半年在大连理工大学和职业技术学院开展普法宣传4次,在公交站点和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区发放宣传单3500余份。

(三)依托大连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建立高校校园心理咨询与法律援助相结合的法律服务工作站。完善法律宣传员队伍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在社会(大工、职院)招募志愿者150余人,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人才储备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贴近群众的优势,成立综合性的法律服务中心,解决群众因路途远不能及时获得法律帮助的问题。为社区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使法律服务更加有机地融入到新区的建设发展中来,为新区综合配套改革的顺利推进创造公平有序的空间。”

结合实际情况,截至目前我们通过以下几项工作,进一步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发展

(一)机构建设搭建实体平台。今年年初,市委市政府批复建立市本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基础上成立了盘锦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一步明确了盘锦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其他县区、经济区党委、政府也以此方式结合“一镇(街)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从市到县区、乡镇和村、社区逐级覆盖。以编办批文的形式正式成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全省也是首创。目前辽东湾新区司法与信访局成立了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并加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牌子,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统一指导下,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二)整合资源升级电话平台。目前,作为市政府民生工程,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已与6家律师事务所签约,律师参与12348法律服务热线值班工作,双休日不休,开门为广大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开展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为困难群众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与各县区、经济区网格管理中心的整体调度和切转。实现“12348”法律服务热线全面升级为面向广大市民群众的法律咨询专用电话。在法律援助大厅服务热线值班基础上,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律师协会共同签署了《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实施方案》,另派驻了5家律师事务所参与市信访大厅值班工作,充分发挥律师职业优势和第三方作用,依靠法律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在重大疑难复杂信访事项上发挥法律专业优势,做到息访息诉。

(三)拓展职能构建网络平台。发挥信息化优势,建立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视频网络平台,通过市智慧城市中心实现与全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网络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覆盖,与12338妇女维权热线实现整体调度和切转。专业律师在视频平台值班,使基层群众在家门口即可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真正惠及到广大民众。

通过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实体平台、12348法律服务热线的电话平台和视频网络平台三大平台的建设,全市将利用法律援助形成了一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服务网络。进一步拓展公共法律服务功能,提供包括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多项法律服务。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的标准化、制度化建设,为推动法治盘锦、平安盘锦和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建设作出新贡献。


                     盘锦市司法局

                    2017年7月28日


下一篇: 没有了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司法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46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267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34号

联系电话:0427-3417012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