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法治盘锦建设,提升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法律服务软实力的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8-03 浏览次数:46

盘司函[2017]7号

九三学社盘锦分社:

贵社提出的“关于加快法治盘锦建设,提升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法律服务软实力的提案”已收悉。我局对贵社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这个提案非常好。提案中通过一些事实和数据,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同时,对如何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服务体系,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感谢贵社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对贵社所提出的建议回复如下:

一、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真正让全民学法用法落到实处

多年来,我们注重运用项目化管理的运作模式,广泛挖掘和拓展普法功能,全面深化“法律六进”,突出以宪法宣传为核心,紧紧围绕党政中心和民生需求,强化对重点普法对象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全市社会普法工作实现了整体推进。

在城市在农村,定期组织村(社区)居民进行法律需求问卷调查,有针对性的开展了“城乡百姓学法专项行动”。从2016年开始,全市520个村、社区聘任285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到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签订了法律顾问协议,为村社区民主法治建设服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了“法律宣传进万家,便民服务到家门”、“送法下乡”、“送法治文化下乡”等活动,开通了农村宪法学习主题宣传大喇叭,“农村一小时,城市半小时”法律服务网络初步形成,在全市村(社区)普遍设立了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室,打造了六个“城乡百姓学法专项行动”示范村(社区),召开了全市“城乡百姓学法专项行动”推进会,全面推进了“在村(社区)建立一个‘法律服务室和人民调解’,向村(社区)送一部宪法书籍,送一套法律丛书,送一堂宪法宣传课,送一套《析案说法》合辑光盘,送一名人民调解员,送一位法律顾问”等“七个一”活动,提高了普法工作的质量,扩大了普法工作覆盖面,在全市农村(社区)构架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普法运行网络,工作中,通过法律服务普法,通过法律援助普法,通过人民调解普法,通过各地区各单位法治实践普法,全市普法工作形成了部门联动,群众自动,专家主动,上下互动的普法新局面。

注重法治文化建设,创产法治文化阵地和作品。开办了电视《析案说法》,电台《辽河法律之声》、《百姓普法》栏目,手机普法快报,开通了盘锦司法行政网普法视频音频网络学习平台,开发了“六五”普法成果展示平台,制作播出了宪法宣传、法律援助正在行动电视公益广告,创作编演了歌伴舞《法治文明使者》、小品《感恩》等文化作品,创作制作了五种法治宣传教育漫画,举办了“鑫安源杯”法律服务成果摄影作品展和全市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启用了盘锦市预备役电影放映队放映普法专题片,各市直单位网站开设专业法律法规普法专栏,实时更新普法学习内容。各县(区)普法文艺团体和文艺普法志愿者活跃在农村和社区。以兴隆台区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建设为代表,全区建立了以乐园社区为引领的10个法治文化社区,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宣传栏、宣传墙,法治文化图书角等系列法治文化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在全市形成了“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影像 、报纸有文章、网络有内容”的法治文化宣传构架。

今年4月份,我市召开了“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对今后的普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目标任务。提出“七五”普法期间,全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要有显著提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法律的权威得到广泛尊重,公民信仰法律、崇尚法治的理念、心理更加成熟,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的普及率达到85%以上,力争五年内达到90%以上。法治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推动法治城市建设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机结合,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和法治单位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更加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各层次各领域法治示范创建率每年不低于20%,“法律六进”活动覆盖率达90%以上。法治文化建设实现新突破。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逐步完善,法治文化阵地的规模、数量不断增加,社会影响不断加大,法治文化产品更加丰富,法治文化活动更加广泛,法治文化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到2020年,各级各类法治文化阵地要达到100个。

二、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培养法律素质,提高执政执法水平

制定下发了我市“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办法”(盘司发〔2016〕68号)。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充分利用召开常委会、政府办公会、党委(党组)会等各种会议的时机,结合会议议题,坚持在会前和会中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与所议事相关的法律法规。凡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决策前以及重要法律法规规章出台后,应通过邀请专家辅导解读等方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安排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

实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中共盘锦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普法和依法治理专项组办公室根据有关要求和工作计划,适时组织全市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职业岗位特点,组织开展包括领导干部在内的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各级组织(人社)部门要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纳入干部考核、任前考察管理内容,与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考试结果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任用、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凡不参加干部年度学法用法考试的,组织(人社)部门在进行年度考核时对其暂缓确定考核等次;对考试(含补考)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推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考察和测试结果要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

按照《实施办法》规定要求,几年来,我们加强了对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法治宣传教育,并纳入市委组织部县处级领导干部主体春秋季培训计划。将用2015—2017年三年时间,完成对全市800余名县处级领导干部“法治理论与实务”专题的轮训,目前已组织了10期轮训班,600名领导干部参加了学习。突出对机关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对全市1060名公务员进行了法律知识更新轮训,全市3862名公务员(包括领导干部在内)参加了“六五”普法在线法律知识考试。举办了行政执法培训28期,培训行政执法人员11039人。组织了各级各类专题法治讲座,普法专场报告会,法律知识竞赛,开展了“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七五”普法期间,我们还要继续加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学法力度,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在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做表率。市本级每年完成20%以上县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理论与实务”培训,各单位每年完成本系统20%以上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理论与实务”培训;各县(区)每年完成20%以上科级领导干部的“法治理论与实务”培训。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考核成绩平均分达85分以上。

三、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体系,为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提供法治保障

随着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管理创新的不断发展,我市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各级领导和政府部门自觉定期地征询法律顾问团意见,为政府的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他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和帮助。

参与政府信访工作,进一步帮助政府解决涉访涉诉案件。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律师协会共同签署了《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实施方案》,另派驻了5家律师事务所参与市信访大厅值班工作,充分发挥律师职业优势和第三方作用,依靠法律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在重大疑难复杂信访事项上发挥法律专业优势,做到息访息诉。

建立政府购买法律顾问服务的有效机制,调动律师参与政府依法行政的积极性。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市政府、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以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与我市辽宁辽河律师事务所、泰来律师律师事务所、双兴律师事务所、盛达律师事务所、光华律师事务所5家律师所签订了《社会律师参与“12348”法律服务协议书》,以合作协议的形式对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值班的时间加以固定,明确合作双方的权利义务。建立值班律师签到制度、案卷送达、回访制度等。签约律师事务所每天至少指派一名经验丰富的注册专职律师值班,负责当日的“12348”法律服务热线、法律援助咨询;代书;协助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受理审查;协助处理信访问题、提出建议等相关法律事务。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对可能引发突发性、易激化的民间纠纷和群体性事件,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维护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

“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市委、市政府2017年深化改革重点专项内容,明确要在“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建立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市司法局党组积极落实深化改革任务,以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的标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健全完善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让人民群众共享优质、专业、便捷的法律服务。

一是机构建设搭建实体平台。今年年初,市委市政府批复建立市本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基础上成立了盘锦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一步明确了盘锦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其他县区、经济区党委、政府也以此方式结合“一镇(街)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从市到县区、乡镇和村、社区逐级覆盖。以编办批文的形式正式成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全省也是首创。

二是整合资源升级电话平台。目前,作为市政府民生工程,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已与6家律师事务所签约,律师参与12348法律服务热线值班工作,双休日不休,开门为广大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开展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为困难群众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与各县区、经济区网格管理中心的整体调度和切转。实现“12348”法律服务热线全面升级为面向广大市民群众的法律咨询专用电话。

三是拓展职能构建网络平台。发挥信息化优势,建立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视频网络平台,通过市智慧城市中心实现与全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网络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覆盖。专业律师在视频平台值班,使基层群众在家门口即可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真正惠及到广大民众。

通过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实体平台、12348法律服务热线的电话平台和视频网络平台三大平台的建设,全市将利用法律援助形成了一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服务网络。进一步拓展公共法律服务功能,提供包括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多项法律服务。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的标准化、制度化建设,为推动法治盘锦、平安盘锦和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建设作出新贡献。




                     盘锦市司法局

                    2017年7月27日









盘锦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7年7月27日印发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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