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关于在辽东湾新区设立律师事务所的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8-03 浏览次数:47

盘司函[2016]6号

尊敬的李维英委员:

您在盘锦市政协第七届三次会议上《关于在辽东湾新区设立律师事务所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函告如下:

一、关于降低在辽东湾新区设立律师所的准入条件,给设立在新区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日常通勤车补助或福利待遇的建议的答复。

3月18日召开了市委市政府协调建议提案交办会议后,市司法局将会议的核心内容纳入了2016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任务。截止目前,已经在辽东湾、辽河口分别成立了辽宁仁同律师事务所及辽宁攻坚律师事务所,填补了两个经济区法律服务的空白,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提升了该地区群众法律意识。新成立的两个律师事务所目前都能够自行解决通勤车补助问题,并有成形的管理制度。

二、关于鼓励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为辽东湾新区群众和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建议的答复。

目前新成立的两家律师事务所(辽宁攻坚律师事务所、辽宁仁同律师事务所),已经在辽河口及辽东湾打开了工作局面,他们与当地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对接,告知律师能够参与疑难纠纷调处调解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包括到社区或乡镇开展法律服务、公布法律服务咨询电话等多形式的法律服务,有效减少矛盾纠纷,维护社区和谐。

三、司法局建立以局长为领导干部带头人的岗位承诺制度和社会监督、举报制度建议的答复。

我局几年前就建立了局长接待日和信访处理岗位承诺制度,并聘请多部门人员为我局社会监督员,并设立多个常年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全方位向社会开放,形成了以岗位承诺、社会监督、信访举报,三为一体的一岗双责领导体系建设。

律师执业出台了盘锦市律师执业规范细则和惩戒办法,还开展了“七个一”工程,其中一村一社区一企业实行法律顾问服务制度,达到了高效、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四、加大法律援助投入,增加法律援助经费建议的答复。

辽东湾新区法律援助经费已经纳入新区财政预算,市法律援助中心按照中央专项办案经费使用标准,根据辽东湾新区的实际办案情况,统筹规划,不足部分予以补充。在现有工作开展的基础上市法援中心将积极协助辽东湾新区事业管理局向新区财政申请,增加财政预算投入,进一步细化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值班补贴及补贴申报条件等内容,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增强工作人员的办案积极性,有效的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盘锦市司法局

2016年7月14日


下一篇: 没有了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司法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46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267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34号

联系电话:0427-3417012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