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司法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 发布日期:202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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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辽宁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盘锦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盘法建委发〔2023〕2号)文件要求,结合盘锦市司法局工作职能,制定盘锦市司法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一、市司法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必须严格遵循以下基本职责:
(一)坚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任务,引导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开展理论学习。
(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三)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四)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五)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市司法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要严抓责任落实,坚决做到以上率下,应当做到: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市)、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积极发挥市委法治建设办统筹协调职能,推动完善市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运行体制机制。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三)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四)加强对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重视发挥法治引领和推动作用,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五)及时提请本级党委和政府审议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及时研究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汇报并推动落实,组织召开年度述法工作会议,发挥法治建设督察职能,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三、市司法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要严格对标对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现高质量推进,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
1.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在制定重大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
2.推动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推动政府机关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到规定要求。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定期清理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公布清理结果。
3.依法制定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备案审查制度。对市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协调办理市政府行政诉讼和以市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
4.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二)不断强化法治意识,依法办事,组织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公正文明执法。
5.督促班子成员、各县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和局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
6.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组织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对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动规范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做好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
7.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组织审核市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做好市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治协调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三)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8.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办理行政应诉案件,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搭建司法行政系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推进模范政治机关建设。
9.支持行政复议工作,推动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中的作用。
10.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贯彻落实《辽宁省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规范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工作,强化应诉能力培训。
11.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矛盾纠纷化解和人民调解工作,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指导、监督戒毒场所管理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组织盘锦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
(四)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12.坚持带头讲法治,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表率。
13.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制定并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督促各普法责任主体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加强以案释法工作。
14.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至少1次专题学习。
15.组织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通过集中培训、法治讲座、网上学法等多种形式,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
(五)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6.把干部尊法守法、依法办事能力纳入干部年度考核。
17.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
18.注重建设高素养的法治专门队伍,重视法治人才培养。
(六)落实党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度和工作机制。
19.加强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建设,协调各协调小组和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认真研究法治建设工作难题,积极破解社会关注的法治问题,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达标创建活动。
20.健全法治建设工作考核评价机制,组织开展法治督察,推动形成闭环责任体系。
四、市司法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严明纪律要求,强化工作保障。
(一)市司法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同时,推动全市述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加强对法治建设情况的督察督办。
(二)推动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
(三)市司法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正确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保证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要求在本系统得到切实贯彻。
(四)市司法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承担全市司法行政领域法治建设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推进,协助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加快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落地,依法依规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的实际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盘锦市司法局
2023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