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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和 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培训会议


为精准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要求,压紧压实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责任,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4月12日上午,市司法局组织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专题培训会,各县、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和市政府各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本次专题培训会由市司法局立法科科长刘辉领学,会议紧紧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辽宁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从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概述、制定程序、备案审查、监督管理等角度,对行政规范性文件与重大行政决策的相关工作进行了比较分析,全方面讲解了行政规范性文件从起草到备案公布的全过程,并从重大行政决策草案的形成、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执行和调整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深层次地讲析,同时就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需注意的细节进行提醒。通过列举一系列实例,重申了履行规范性文件与重大行政决策制定法定程序的重要性。

  

培训结束后,参训同志纷纷表示获益匪浅,收获颇丰。大家将会在今后的工作中主动运用所学知识,以更大的工作热情,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推动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取得新进展,为盘锦市法治政府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从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制发水平入手,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确保文件决策质量,切实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奋力推进盘锦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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