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召开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整改工作推进暨培训会议
- 发布日期:202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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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盘锦市召开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整改工作推进暨培训会议,学习贯彻辽宁省推进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整改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市推进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同时开展法治建设督察整改工作培训。会议以电视电话形式召开,市委法治建设办组成人员,市委有关部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区)委法治建设办组成人员和有关部门、单位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法治督察是党的工作,是党内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其根本属性是政治性。各县区各单位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政治意义、历史意义、实践意义,把抓好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完整、准确、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把“真解决问题,解决真问题”作为整改标尺,上下联动,做到整改全覆盖,不留死角,下大力气解决长期制约我市法治建设的深层次问题,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切实把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做好做实。
会议强调,此次法治督察整改工作,任务繁重、时间紧迫、难度较大,各县区各单位要提高认识,牢牢扛起问题整改的政治责任,对中央督察反馈意见诚恳接受、认真执行、坚决整改,坚持标本兼治,抓好督察反馈意见落地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运用系统思维推进整改,以督察整改促进我市法治建设水平整体提升;要注重成果转化,组织精干力量,按照整改方案快速有序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要以高度的政治性、纪律性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推进机制,强力推进整改工作提速提效。
会议对开展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成立整改工作专项组,建立督察整改工作协调机制。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作配合,既要做好本级的直接整改工作,又要履行好对条线的指导工作。三是必须把握工作进度,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中明确的时间节点完成,并将整改情况报市委法治建设办。四是要定期开展调度研判,落实好日小结、周报告、月总结的调度机制。
开展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政治性、法律性都很强,我市将以法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推进机制,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补齐短板,推动盘锦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为确保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胜利,加快建设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