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高质量检律协作服务高水平法治建设
- 发布日期:202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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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第三次检律定期会商座谈会在京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应勇一行到全国律协,与司法部、全国律协和律师代表进行座谈。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熊选国主持座谈会。
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保障好广大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张军提出要求——
深化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贯彻,更加重视“亲”“清”检律关系建设。没有法治化的保障,就没有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顺利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全面依法治国需要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重要组成的律师群体深度参与。尊重和支持律师依法行使权利是党和国家政治建设、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从建设中国式现代化、一体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政治站位出发,充分重视保障好律师执业权利,携手律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更加重视“亲”“清”检律关系建设。坚持党的领导,助力检察机关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需要律师的深度参与和协作,维护、保障、促进党的全面领导在法治轨道上、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得到全面落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人民至上,需要深刻认识到律师的执业权利本质上是当事人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努力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检察机关和人民律师共同的政治要求,需要检律双方共同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共同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深化法律监督职能的行使,更加重视“亲”“清”检律关系建设。“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中,没有哪一项工作可以单打独斗,都需要律师群体的深度参与。要把律师当朋友,在尊重和信赖的基础上,积极构建“亲”不逾矩、“清”不远疏的检律良性互动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共同为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作出职业共同体的更大贡献。
应勇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化和推进构建新时代有效协作、良性互动、“亲”“清”统一的检律关系。检律关系已有良好基础。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携手律师群体努力构建良性检律关系,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新征程接续推进检律关系奠定了坚实基础。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需要进一步深化检律关系。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伴随着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新时代检察工作实现职能重塑、机构重组、机制重构,许多检察工作特别是司法改革、检察改革需要检律双方共同推动,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广大律师的支持。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决策部署,对构建检律关系提出了更高要求。检察官和律师职责不同,具体分工不同,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过程中有着共同的任务目标和价值追求,需要进一步深化检律关系,为共同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熊选国指出,要全面学习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检律协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共同践行法治精神,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党和国家大局,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共同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健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制度机制,开展保障权利专项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律师会见难等突出问题,为律师依法执业营造良好环境。要共同推动律师制度改革发展,推进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完善认罪认罚从宽配套制度,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积极引导律师参与涉检矛盾化解,加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为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要共同促进律师依法依规执业,加强律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法查处律师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力。
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通报了党的十九大以来检律协作和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情况。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汇报了工作,薛济民、肖胜方、才华、顾永忠、吕立秋、刘正、杨虎城、常铮、李叔凡等9位律师作了交流发言,提出意见建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庆出席座谈会。最高检、司法部有关厅局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