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对各(县)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建设运行情况开展督查指导
- 发布日期:202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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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建设工作,1月30日起,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秦浩率督查组对各(县)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建设情况进行实地督查指导。
督查组听取了各(县)区对辖区内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建设情况的汇报,检查了各县区社会矛盾调处化解中心和部分乡级信访矛盾调解中心建设情况,重点检查了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情况,查看了两级中心工作台账及各(县)区矛盾纠纷调解视频调解平台实际运行现状,与平台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详细了解了各(县)区在矛盾纠纷调解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
督查组充分肯定各(县)区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建设工作上所取得的成绩。同时希望各(县)区扎实平台基础,创新运行机制,突出工作成效,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远程调解平台建设,做到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调处,将纠纷消除在一线、问题化解在社区、矛盾调处在基层,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实际情况,督查组对下一步各(县)区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建设工作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对本次督查中提出的问题,要认真做好查漏补缺工作,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规范化建设。二是要进一步做好视频调解县、乡、村的三级联通,保证市、县两级人民调解专家及兼职调解员的专业力量延伸、扩展到村、社区,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提供支撑。三是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遍布城乡、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的优势,及时开展调解工作,把矛盾纠纷消除在源头、化解在基层,努力满足全市人民多元化、个性化的法律服务需求,为推进“平安盘锦”“法治盘锦”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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